质量考评方案.doc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学质量考评方案(讨论稿)—、指导思想中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发展观,面向全体,力求客观、公正、公平,以促进和引领全县各屮小学以教学为中心,把德育放在首位,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以课为本”的教学研究工作,全而推进“新课改”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为实现“135”工作目标、创建渝东教育强县,促进全县基础教育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二、 考评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三、 考评体系(-)小学:语文、数学的全县抽测成绩+片区检测成绩;(二) 初中:初中毕业与高中升学(二合一)考试成绩+生地结业考试成绩+期末统一试题检测成绩;(三) 高中:主要考核高考成绩;(四) 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由于没有可比性,由相关科室另行制定方案考核评估。(五)小学、初中、高中教学质量考评采用白分制,其权重设置为:小学春秋两季各占50%,其中,县教委抽考年级分别为25%,片区教研中心组考的其他年级各占5%;初中"二合一”考试成绩80%、生地结业成绩为10%、期末统一试题成绩为10%;高中高考成绩100%o四、 实施主体屮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由“县教委教学质量工程领导小组”牵头实施;2•根据科室职能和现行管理模式,初中的二合一考试成绩、生地结业考试成绩,高中的高考成绩由教育科负责考核提供;五、 考评办法县教委对各中小7教学质量的考评每年度进行一次。小学的抽检测成绩由教研室全权负责,考核的具体内容为:“参考率、及格率、优生率、平均分、低分率”五项指标的“综合平均值”。计算方法是:综合平均值二[巩固率+及格率+优牛率+平均分+(100-低分率)]/5o小学的“优生”标准:高段80分、屮段85分、低段90分及以上;“低分”标准:高段(四至六年级)30分、低段(一至三年级)45分。初中的(二合一)考试成绩、生地结业考试成绩的考核由教育科负责;期末检成绩(参考率、人评分、及格率、优生率)的考核由教研室负责。4•具体计分办法详见《石柱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考评量表》。、实施。六、奖惩办法奖励:对教学质量考评成绩优异的中小学,县教委将给予物资和精神奖励。考虑到地域自然条件的差异和校际之间教育资源不均衡等因素,教委将从实际出发,对中小学实行分类设奖。其中:中学设一等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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