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传活动方案“ ”宣传活动方案一、活动名称: 3﹒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二、活动时间: x年3月 11日 12 点开始三、活动地点: ** 市总工会大厦门前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主要议题有: 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 2016 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 咨询活动开始等。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 ** 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 。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常(二) 宣传咨询活动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 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 ;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 电话: 6224046 ), 各单位自行装车, 3月 14 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四)几点要求: 1 、参加 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 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现场活动总指挥: ***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 ;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 2、着装要求: 正式参加 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 不带毛领) 、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 活动(包括 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 00000 ) 五、具体分工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 、制定 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 、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 活动有关事宜。主要内容: 通报前期准备情况, 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 各部门确定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 报送典型案例; 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3.15”宣传活动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