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博弈论的认识博弈论(GameTheory)研究的是,各个理性决策个体在其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及决策均衡问题。冯·诺伊曼(JohnVonNeumann)与摩根斯坦恩(enstern)合作出版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1944)一书第一次系统地将博弈论引入经济学中。到20世纪50年代,合作博弈发展到鼎盛期,非合作博弈也开始产生。纳什(Nash,.)的《N人博弈的均衡点》(1950)、《非合作博弈》(1951)明确提出了“纳什均衡”(NashEquilibrium),图克(Tucker)则定义了“囚徒困境”(Prisoners’Dilemma,1950)。两人的著作奠定了现代非合作博弈论的基石。泽尔滕(,1965)首次将动态分析引入博弈论,提出了纳什均衡的第一个重要改进概念———“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SubgamePerfectNashEquilibrium)和相应的求解方法———“逆向归纳法”(BakewardInduction)。豪尔绍尼(,1967)首次把信息不完全性引入博弈分析,定义了“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pleteinformation)的基本均衡概念———“贝叶斯-纳什均衡”(Bayesian-NashEquilibrium),构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的基本理论。之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pleteinformation)得到迅速发展,弗得伯格和泰勒尔(FurdenbergandTirole,1991)定义了它的基本均衡概念———“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PerfectBayesian-NashEpuilibrium)。70年代以后,博弈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大体从80年代开始,博弈论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被授予纳什、豪尔绍尼和泽尔滕三人,以表彰他们在博弈论的发展及应用中所作出的开创性贡献。一经济博弈论的基本理论———基本博弈结构、纳什均衡及其改进这里,我们以完全信息静态、完全信息动态、不完全信息静态、不完全信息动态四种博弈结构为主线,对纳什均衡及其改进进行概括,以阐明经济博弈论的主要思想内涵。(一)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基本均衡概念。完全信息静态博弈(pleteInformation)是指,博弈的每个局中人(参与竞争的具有不同利益的行为主体或决策者)对所有其他局中人的特征(策略空间、支付函数等,前者指可供局中人选择的策略组合,后者指决定局中人损益得失的函数)有完全的了解;所有局中人同时选择行动且只选择一次(这里的“同时”强调的是,每个局中人选择行动时并不知道其他局中人的选择)。作为其基本均衡概念的纳什均衡是指,在其他局中人的策略选择既定的前提下,每个局中人都会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每个局中人的个人选择均依赖于其他局中人的选择,不依赖的情况只是例外),所有局中人的最优策略组合就是纳什均衡。它意味着,在给定别人策略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局中人都不能通过改变自己的策略得到更大的效用或收益,从而没有任何人有积极性打破这个均衡。如果一个策略组合不是纳什均衡,则至少有一个局中人认为,在其他局中人都遵守这一组合的规定下,他可以比现在做得更好。纳什均衡被认为是局中人个人理性选择达成一致的结果。博弈过程也是局中人个人理性选择的过程,当且仅当所有局中人预测一个特定的纳什均衡会出现时,有且仅有这个纳什均衡构成博弈均衡,即:个人理性选择达成了对均衡的一致性预测。进一步,纳什均衡深刻地揭示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存在的内在矛盾。纳什均衡是理性局中人之间利益冲突与妥协达到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而这种状态没有一个行为主体可以单方面地加以改变。但是,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在总体上可能并不是帕雷托最优的结果。在此基础上,人们后来又提出了加以改进的其它均衡概念。(二)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求解中,假定别人的策略选择是既定的,分析局中人如何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这时,局中人并不考虑自己的选择对别人的影响,这样,纳什均衡就允许了不可置信策略威胁的存在,而含有不可置信威胁的策略是不会实际发生的。针对纳什均衡的这一缺陷,泽尔滕在引入动态分析并提出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同时,提出了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的概念,第一次对纳什均衡进行了改进。博弈树是动态博弈分析常用的树状分析图(它由结、枝和信息集组成。结可分为起始结、决策结和终点结。起始结是博弈树的起点,决策结是局中人的决策变量,终点结是博弈树的终点。枝是结的连线,对应于局中人的行动。处于博弈同一阶段的决策结被分为不同的信息集,在每一个信息集上,局中人仅知道博弈进入了其中的某一个决策结,但却不知道自己具体处于哪一个决策结上)。子博弈是指从某一个决策结起始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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