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使权之共同管理权的行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簂学校代号:级:学号: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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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鹋兢蓖纠既妪日期:矶耗赈荚卵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湖南大学多月吕日日期:加年易月彩日日期:乃,/年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后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湖南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编本学位论文。本学位论文属于⒈C芸冢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⒉槐C芡拧朐谝陨舷嘤Ψ娇蚰诖颉啊导师签名:
摘要《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同管理权成为关注的焦点。文癴海∪×说湫偷陌咐诿魑餐芾砣ㄓ氤稍比ü叵档幕∩希榱冻霭咐符理权的内容、共同管理权的主体、共同管理权的行使原则以及共同管理权的行使方式等问题作为研究重点。旨在通过对案例中涉及的共同管理权的相关问题的分析,为实践中解决业主关心的共同管理权的焦点问题及我国物业管理法规、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同管理权与成员权的关系,业界有“成员权说”、“管理的职能说”及“管理权说”三种见解。较之于成员权,采用共同管理权这一概念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共同管理权的权利主体是业主,行使主体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符合条件的业主以外的其他主体,如业主的近亲属、承租人、实际使用人等。区分共同管理权的权利主体与行使主体,有利于更好的保护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共同管理权的行使原则包括全部参与原则、多数原则、代表原则、分权原则和合理原则。对共同管理权行使原则特别是合理原则的把握,对于正当、高效地行使共同管理权尤为重要。共同管理权的行使方式可分为直接管理和管理团体组织管理。直接管理的合理性及其所遭遇的困境值得关注。对于管理团体组织管理,在我国即为业主大会管理。业主大会的法律性质和诉讼主体地位是实践中关注的焦点;同时,明晰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对实现业主自治意义重大。关键词: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的行使;成员权;业主婕暗模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同管理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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