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行办法》(中南大研字〔2010〕9号),学校设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为加强对优秀奖学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学籍在册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在职、委托培养等类别研究生)。第三条奖学金类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三类,包括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1、综合奖学金由学校设立,奖励在学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等。2、单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奖励在德智体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包括道德风尚奖、学术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特殊贡献奖等。3、专项奖学金由社会各界在在我校设立,根据设奖单位要求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第四条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获各类优秀奖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且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所需的基本条件;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凡考核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优秀奖学金: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2、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3、无故旷课者、无故不按时注册者;4、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5、欠缴学费及住宿费者。第五条各类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和具体评定条件一、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由学校统筹设立资金,学院评定,名单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由学校发文公布。(一)优秀研究生标兵评定比例:在校全日制普通研究生的2%以内(每年可根据该奖学金的来源进行调整,宁缺毋滥,下同),每位获奖者由学校发放证书和奖金,奖金额为1500元。评选为优秀研究生标兵者可同时获评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中的一种,若同时获得三项奖学金,则荣誉兼得、奖金取高者。优秀研究生标兵评定条件:1、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已有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公开发表;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有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在由研究生部认定的公开刊物上发表,或有科研成果通过鉴定(第一作者单位应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学院内同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10%。2、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同等条件下有学术论文发表者、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者优先,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前20%。(二)优秀研究生评定比例:在校全日制普通研究生的10%,每位获奖者由学校发放证书和奖金,奖金额为800元。获评优秀研究生可同时获评单项奖学金中的一种,若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则荣誉兼得、奖金取高者,但不可同时申请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评定条件:1、博士生学习成绩优良,有学术论文在由研究生部认定的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参加科研项目、课题研究(为主要参加者),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前20%。2、硕士生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科研活动,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前30%。(三)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比例:在校全日制普通研究生的10%,获奖者由学校发放证书和奖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条件: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正确处理国家需要和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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