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办发〔2017〕26号关于印发钦南区水东街道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发〔2016〕25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流管发〔2016〕3号)、《钦州市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街道制定了《钦南区水东街道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钦南区水东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21日钦南区水东街道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发〔2016〕25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流管发〔2016〕3号)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我区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我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钦南卫计通字〔2015〕75号),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为工作核心,以学校、职场、社区和流动人口家庭为重点场所,以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育龄妇女和学龄儿童为重点人群,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和引导,切实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知识、自我保护和健康意识,稳步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全面发展。二、行动范围和目标(一)行动范围。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以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流动人口、15-49周岁流动育龄妇女和6-14周岁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人群。(二)行动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学校、社会团体、企业、社区和流动人口家庭及个人等各方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达到90%,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力争建设国家级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1个、示范学校1个、流动人口健康家庭4个。三、主要任务(一)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教育阵地。在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社区等场所,根据流动人口规模和构成等因素,依托卫生计生技术服务平台,建立一批具有特色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阵地,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健康宣传专项活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流动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接受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计划生育、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素养。(二)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以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为抓手,以“流动人口与健康教育同行”为主题,积极运用各种媒介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服务项目,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和《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组织开展专家义诊、健康教育讲座、面对面宣传咨询等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传播基本健康技能,从基本医疗、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等方面促进流动人口健康水平的提高。通过制作下发一批符合流动人口特点和需求的健康宣传资料,利用“健康钦州”微信公众号,组织志愿者深入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和生活区宣讲等途径和形式,营造关爱流动人口健康社会氛围,切实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意识和健康宣传覆盖面。主动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平台宣传倡导力量,使流动人口熟悉相关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流程。(三)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根据流动人口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 。以80后出生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为重点,开展以职业安全、职业伤害预防、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健康生活方式、控烟、安全性行为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以新生代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企业、市场为重点场所,依托企业工会及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等组织,建立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愿意为工友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发挥同伴教育作用,提高教育效果。 。以流动育龄妇女为主,在女性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市场等场所,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健康传播材料、同伴教育等形式,以预防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定期产前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和预防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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