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社团规章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更好的组织,管理协会的每一位成员,贯彻落实"快乐生活,快乐学习"的协会宗旨,特制定一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性质:心理协会隶属于校团委,负责全员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第二条宗则:“快乐学习,快乐生活”第三条基本原则:最早发现问题,最快最好的解决问题,保密原则。,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有矛盾和平解决,不得与其他团员辱骂打架,否则视情节轻重加以处分或退团。,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社团组织的活动要报名,有事不能到位的或早退要向管理人员请假,无故擅离者按情节处分。,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并交给辅导员老师进行审批,得到批准后才能举行。,并通知老师具体的会议时间和地点,辅导老师有时间就会参加。。,会议期间要做会议记录。,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归聆心协会。第二章成员第一条组成:由高二的社长,高一的副社长,两名财务管理者,一名宣传部部长,一名活动部部长,一名文秘部部长和每届应聘的干事组成。第二条职责:社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副社长:主要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各项工作。第三条社团下设活动部、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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