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存款保险现状及对比分析一. 总体状况到 2012 年共有 97 个国家或地区设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剩下的 84 个国家和地区则继续提供隐性存款保险。相较于 2003 年 DK 的数据( 截止 2003 年 181 个样本中有 88 个国家或地区建立 EDI) , 全球数据库中设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国家或地区数量首次超过提供隐性担保的国家或地区, 占比达 % 。并且, 根据世界银行的 WDI 数据,以 2011 年 GDP 水平衡量的全球前十大经济体( 从大到小分别为美国、中国、日本、德国、法国、巴西、英国、意大利、俄国、印度) 中除中国外均己经构建了显性存款保险体系。截至 2014 年3 月,中国尚未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从地域分类来看, 目前建立 EDI 的 97 个国家或地区中, 非洲 11 个、亚洲 18 个、欧洲 41 个、中东地区 4个、美洲 22个、大洋洲 2个。对比 2003 年的数据,2004-2012 年间实行 ED I 的非洲国家增加 1 个,是摩洛哥;亚洲增加 4 个,分别是中国香港、亚美尼亚共和国、新加坡和阿塞拜疆;欧洲增加 2 个,分别是摩尔多瓦和黑山;美洲增加 1 个,是巴巴多斯;以及新增的两个大洋洲来看,结合 World Bank 2012 年的全球分为高收入、中上收入、中下收入、低收入四个类型。其中高收入的有 43 个,中上收入的有 30个, 中下收入的有 19个, 低收入的有 5个。下图将四个类型的 EDI 国家与 IDI越高的国家倾向于建立 EDI 制度,同时收入较低的国家倾向于建立 IDI 制度。二. 我国发展现状(一)历史状况将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准确地定位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而对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选择应该定义为“选择从已有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过渡到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由此, 要研究我国是否施行存款保险制度, 首先需要了解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我国最早于 1993 年提出存款保险的概念。 1993 年 12月,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4 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 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1997 年初,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研究和筹建全国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机构。此后, 人民银行一直在进行存款保险的制度研究。 2004 年以来, 随着银行业改革,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进工作也明显加快。 2004 年年初,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己是必然趋势。 2005 年4月, 人民银行对中国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结构进行了详细的抽样调查, 为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提供了依据; 同时, 征求并吸纳了主要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已会同财政部、银监会、国务院法制办和发改委成立了存款保险条例起草工作小组。作为政策制定者和曾经长期的执行者, 中央银行不但在金融稳定局专设存款保险处, 而且数年前就组成课题组研究“构建中国存款保险体系”的可行性。中国人民银行《 2008 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首次列出专章强调, 当前需要进一步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二)现阶段状况 2012 年1 月初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和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之后均提出,要抓紧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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