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程(饶师院办发〔2005〕10号,二○○五年八月十三日)一、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具有其它教学环节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方式,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第二条实验教学必须有利于学生学习科学理论,认识客观规律;有利于基本实验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理论联系实践的科学态度,拓展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第三条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从培养目标出发,贯彻重在培养能力的原则;坚持研究实验教学基本规律,贯彻系统性、开放性的原则;坚持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创造性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实验教学要按照人才的能力结构要求,体现层次,循序渐进,建立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在明确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做好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课实验的分工,发挥各类实验课程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不同作用,协调统筹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实现实验教学的整体目标。二、实验课程设置第五条实验课程的设置必须符合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分散的实验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组合,能够独立设课的实验必须单独设课,逐步建立适应人才培养需求的实验课程新体系。第六条实验教学大纲是具有法规性的实验教学文件,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确定实验室建设的主要依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验操作技能、综合设计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尽可能将科研成果引入实验教学之中,确保实验教学大纲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方向性。实验教学大纲由各系组织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相关的理论课教师集体研究制定,经有关学科专家论证,由系教学委员会审定后方可实施。第七条优先选择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或新编的高质量教材作为实验教材,同时鼓励教师根据学科发展和实验教学的具体情况精心编写高水平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教学指导书,完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强化基础性实验,精减验证性实验,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必做实验与选做实验相结合,紧跟学科研究的最新动态,增加实验教学内容中先进技术的含量。第八条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实验要改变以验证性实验为主的局面,逐步减少这类实验的比例,增加扩大知识面的、综合性的设计性与研究性实验,按照基础训练-综合实验-设计研究实验三个层次组织实验教学。专业课实验重在培养学生的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要将科研和专业实验教学有机结合,将科研工作的内容、手段和目的融入实验教学,并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三、实验教学的实施第九条认真组织和实施实验教学,做好实验教学的编组和课前准备工作。原则上,基础课实验1人1组;专业基础课实验1人1组或2人1组;专业课实验不能1人(或2人)完成的,以满足实验要求的最低人数为准,既要恰当分工,又要相互合作,确保学生实际操作训练任务的完成。实验前,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准备好各种仪器设备,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准备好满足实验要求的材料、元件或药品等;同时还应准备好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实验数据参考手册、图册、实验用工具及相关资料等。第十条实验教师要认真备课,编写实验教学教案并做好操作性备课。试做应在实验室人员协助下,由授课教师独立进行;要按对学生的要求测定实验数据、处理数据并做好记录。试做实验记录应交实验室存入实验教学档案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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