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文件项目编号:CZ2020-0142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街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项目类别:服务类交易发起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街村经济联合社代理及交易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5月22日温馨提示:申请企业特别注意事项参加竞选之前,申请企业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竞选报名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申请企业参加竞选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二楼),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ms/wz/view/index/layout3/?siteId=1&infoId=519669&channelId=49)。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招商文件的,申请企业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招商文件来制作竞选文件。竞选文件需在招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竞选文件交易中心不予接收。如申请企业信息有变更,请申请企业在交易中心企业库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交易中心为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及保密性负责,如申请企业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商文件为准。)(第一部分)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街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项目编号:CZ2020-0142)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街村经济联合社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新街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改造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街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二)项目地址及范围: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街村(三)项目片区居民情况:居民583户,户籍人口1176人。(四)项目土地房屋现状:总用地面积(公顷)、集体土地47公顷(,,)房屋建筑面积(㎡)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284169平方米改造方式采取村企合作改造模式,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本项目用地手续完善后,采用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及相关规划要求拆除重建实施改造(五)项目改造规划条件:以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条件为准。二、合作项目内容(一)本项目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合作企业确定为竞得人,负责对交易发起人提供的旧村项目进行全面改造,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最终改造范围以实施方案批复为准)。(二)(最终改造投资总金额以实施方案批复为准)。融资地块协议出让具体价格标准及协议出让时点按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准要求执行。本项目由竞得人独立开发经营,负责所有改造成本及资金投入,竞得人自行承担和享有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三)根据项目基础数据成果内容,竞得人应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等手续。(四)本项目改造采取全面改造方式,竞得人应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时安排村民回迁;同时,根据经批复的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合作协议》妥善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交易发起人及改造范围内村民按照《合作协议》享有拆迁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五)交易发起人负责动迁并协助竞得人与被补偿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协助竞得人办理集体用地转国有用地有关申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改造方案、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各种审批手续;协助竞得人依法取得融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六)项目有以下管控要求:,现政府正在对该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优化调整,调整成果需经省级政府审批,具有不确定性;;;上述管控要求会对项目开发有限制,导致新建范围面积不足、难以承载改造后开发强度等问题。如市场主体报名参加本项目招商的,视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愿意承担项目执行相关管控要求所造成的投资风险。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企业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或者以上(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资质证书为准)。在广州市范围内注册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申请企业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广州市范围内已累计开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注:a、在广州市范围内已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关联企业开发建设项目(含自持和销售),建筑面积数据统计截止至2019年9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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