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实验室管理规定汇编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2005年1月木材科学与工程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北林教办发[1999]3号文件《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精神,结合材料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木材科学与工程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院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实验室是隶属于学校、服务于广大教师、学生的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平台。第三条实验室要努力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第二章任务第四条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第五条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试验工作。努力提高试验技术,改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试验任务。第六条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第七条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第八条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纳入学院总体发展规划。第九条要保证实验室建设经费的稳定投入,加强实验室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一、总则教学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为加强我院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效益,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要求,特制订本规定。本办法所涉及的实验室是指具备一定的规模、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室。二、教学实验室设置的基本原则教学实验室的设置要纳入学校、学院总体发展规划,从实际出发,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依据“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按需申报、重点支持;开放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三、教学实验室的体制与管理我院教学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本实验室管理中心隶属学院。实验室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实验室必须及时进行实验项目的修订工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开出情况、实验人员变更情况、科研与对外服务、大型设备使用机时、设备维修、财产变更等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规定》精神,按照北京林业大学有关设备、物资管理办法执行。实验室必须做好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及时为学院、学校提供实验室的准确数据。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及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实验室各项工作。实验室主任由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学校鼓励研究生作为教师助理从事实验教学辅助工作。实验室守则各实验室要重视实验教学,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上好实验课。对学生加强教育,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和教师应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实验课的教学和安全卫生工作。实验准备工作要规范化,对所缺设备要及时上报补充,保证实验条件。实验室仪器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应由专人领用保管,固定资产要建立分类明细帐,并做好增减记录,做到帐、物、卡相符,低值易耗品应建立流水帐,每学期清查一次,记录结存数量。严格遵守实验室领物、借物规定,及时登记。大型精密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一般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应由专人保管。严格遵守仪器设备出借手续,按规定收折旧保养费,应按期收回,严格检查有无损坏。严格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室有关安全知识,下班时检查水、电、煤气的开关,关好门窗;督促教师和学生遵守本室安全规程,造成事故要追究本次实验工作人员的责任。学生独立设计的实验,必须经过实验指导教师严格审查验证后方可进行。经常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环境卫生。定期召开实验室工作人员会议,检查本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修订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适当增加设计、综合实验及运用新技术的实验内容。。实验室的工作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等变动情况都应作为档案内容如实记录存档。学生实验守则学生(包括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保持室内安静。实验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吃食物。实验前必须充分预习,明确
北林材料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汇编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