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理论读书笔记《经济发展理论》读书笔记08级产业经济学专业张磊[1**********]4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罗斯·熊彼特(JosephAlosisSchumpeter,1883—1950)在其1912年发表的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了他影响深远的创新理论,而后他利用该书再版以及出版其他著作的机会对该理论进行了不断的补充完善,使该理论成为了他经济理论体系中最重要的理论,并构成了他的许多其他理论的基础。熊彼特指出,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往往通过创建新的企业来实现,新组合意味着通过竞争消灭旧组合。同时,新组合还意味着对经济体系中现有的生产手段做不同的使用,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去做新的事情,也就是把生产手段从循环流转中抽出来,并把它们分配到新的产品或者新的工艺上。熊彼特还发现,从投资的角度看,这种新的分配通常要通过信用来完成。在创新理论中,熊彼特明确了企业家的职能,认为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也就是创新。熊彼特还区分了创新和发明,在他看来,创新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不是技术范畴,发明(invention)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发现(discovery),而创新(innovation)则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实施(implementation),虽然发明往往构成创新的一个环节,但创新并不一定需要发明,而发明也只有用于生产实践之中并且实现了商业利润才能够被算做创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要点:1、创新是生产过程中内生的。他说:“我们所指的‘发展’只是经济生活中并非从外部强加于它的,而是从内部自行发生的变化。”这种变化是那么多的重要经济现象的原因,所以,为它建立一种理论似乎是值得的。这种经济变化就是“创新”。2、创新是一种“革命性”变化。熊彼特认为,这种“革命性”变化的发生,才是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创新有突发性和间断性的特点,要对经济发展进行“动态”性分析研究。3、创新同时意味着毁灭。在竞争性的经济生活中,新的组合意味着对旧组织通过竞争加以消灭。在完全竞争状态下的创新和毁灭往往发生在两个不同的经济实体之间,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实体的扩大,创新更多转化为一种经济实体的内部自我更新。4、创新必须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熊彼特认为,先有发明,后有创新;发明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发现,而创新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应用。“只要发明还没有得到实际上的应用,那么在经济上就是不起作用的。”因为新工具或新方法的使用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作用,最重要的含义就是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5、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定。熊彼特力图引入创新概念以便从机制上解释经济发展。他认为,可以把经济区分为“增长”与“发展”两种情况。所谓经济增长,如果是由人口和资本的增长所导致的,并不能称作发展。“因为它没有产生在质上是新的现象,而只有同一种适应过程,像在自然数据中的变化一样。”“我们所意指的发展是一种特殊的现象,同我们在循环流转中或走向均衡的趋势中可能观察到的完全不同。它是流转渠道中的自发的和间断的变化,是对均衡的干扰,它永远在改变和代替以前存在的均衡状态。我们的发展理论,只不过是对这种现象和伴随它的过程的论述。”所以,“我们所说的发展,可以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这就是说,发展是经济循环流转过程的中断,也就是实现了创新,创新是发展的本质规定。6、“企业家”是创新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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