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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共享).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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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共享).doc肇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商务部、发改委等六部委颁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的主要品种包括: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电子电器、废玻璃、废橡胶、废纸、废旧木料、废旧建材及废渣、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轻化工原料及其他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品等。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对放射性废物、报废电子产品、危险废物、报废汽车、餐厨垃圾等再生资源的回收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条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攒和交售再生资源。鼓励城乡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管理。第五条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是指建立以城市社区绿色回收点、回收站为基础,以分拣交易中心为载体,以利用基地为核心,点面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第七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实號监管,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职权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和清理整顿。市供销社系统负责发挥其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和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规范发展,规范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成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切实抓好本办法的贯彻实施,规范企业行为和行业经营秩序,促进回收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第二章规划与网点设置第八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工商局、公安局、供销社等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状况,编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确定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设置。第九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公园、铁路、港口、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企业周围200米范围内,以及市区主次干道、河流、明渠两侧(两岸)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已经设立的,应当逐步迁出。第十条新报规划住宅区应当按照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要求预留建设社区回收点所需场地。已建成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的要求提供社区回收点所需场地;不能提供回收点所需场地的,所在社区的街道办(村委会)应当和业主协商,设立流动回收点。已建成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以及村改居住宅区,由所在社区的街道办(村委会)按照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的要求提供社区回收点所需场地。城市主要商业区,由市、县(市、区)城乡规划部门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街道地段规划提供建设回收站点所需场地,不能提供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的,市、县(市、区)城乡规划部门和住建部门应当和商户协商,设立流动回收站点,负责对该地段行政事业单位和商业场所的再生资源回收。工业园区由园区管理机构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提供建设回收站点所需场地,原则上每个工业园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负责回收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再生资源。社区居民、商业店主等应自行对生活垃圾进行初分类,有条件的回收网点对回收物资进行“二次分类”。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其场所、选址、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备等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第三章回收经营管理(3第十二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属于公共资源的回收亭、回收站、分拣交易中心和利用基地等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投资经营者。招标条件另行制定,并由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第十三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单位和个人,应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确认为符合站点设置要求后,再到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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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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