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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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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永建罚行决字[2018]第02号永新县伟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3月30日,我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到永新县一号公馆工地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驾驶设备,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人员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你公司立即停工整改。2018年4月18日,我局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到一号公馆工地开展“回头看”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你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上述情况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将处以1万元罚款并全县通报批评。如对处罚有异议,于2018年6月18日前到永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申诉。承办部门:县质安站施管站执法人:龙飞云王翔审核人:吴小林签发人:贺文华签收人:单位(盖章)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永建罚行决字[2018]第02号永新县伟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3月30日,我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到永新县一号公馆工地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驾驶设备,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人员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你公司立即停工整改。2018年4月18日,我局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到一号公馆工地开展“回头看”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你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上述情况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将处以1万元罚款并全县通报批评。如对处罚有异议,于2018年6月18日前到永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申诉。承办部门:县质安站施管站执法人:龙飞云王翔审核人:吴小林签发人:贺文华签收人:单位(盖章)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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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