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北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校教字[2009]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3级普通全日制(不含专升本)学生转专业的工作安排如下:一、转专业基本方式(一)考试选拔。跨学院转专业实行考试选拔方式,凡本学院学生拟转入其他学院的学习,必须报名参加选拔考试,取得转专业资格者,方可申请转专业。(二)推荐备案。本学院学生拟转入本学院其他专业学习,由本学院负责推荐,报教务处(学籍与注册管理中心)备案。二、转专业基本原则(一)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者,或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可申请转专业;(二)拟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必须属于同一招生类别和同一招生批次,不属于同一招生类别的学生不能申请;(三)艺术、体育类学生不能转出,其他类别学生不能转入,美术类学生可申请在美术类各专业调整;(四)国际合作办学类学生不能转出,其他普通本专科类学生可申请转入;(五)各专业的转出人数应控制在本专业新生总数6%以内,具体控制数见附件3。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考试选拔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5日—2013年12月11日。2、报名程序:(1)在报名时间内,学生到拟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名,同时交纳考试费100元(每门50元)。拟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2)各拟转出专业所在学院于2013年12月13日前将本院新生拟转专业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和报名费交财务处;同时将相关材料一并交教务处(学籍与注册管理中心)(包括本院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纸档、电子档及考试费收据复印件)。3、领取准考证:各学院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到教务处(学籍与注册管理中心)领取准考证,学生于2013年12月20日下午到所在学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4、考试时间:学生于2013年12月21日(周六)上午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缺一不可)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转专业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5、考试科目:申请转入数统学院、物电学院、化材学院、生科院、计算机学院、城建学院各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申请转入文学院、外语学院、政法学院、经管学院、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学生考《大学英语》和《语文应用能力》;6、公布结果2014年1月3日前,教务处(学籍与注册管理中心)向各学院公布通过转专业考核,取得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7、确认转出(1)填表。2014年1月7日前,学生根据通过考核结果到所在学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新生拟转专业申请表》,完成表格所要求的程序。(2)审查。2014年1月10前各学院收齐本院新生拟转专业申请表,交教务处(学籍与注册管理中心)备案审查,未交申请表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通过备案审查的学生,确认转专业,2014年春季学期开学到批准转入专业的学院报到注册。(二)推荐备案学院内部专业调整,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推荐名单,于2013年12月27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与注册管理中心)备案,推荐备案应适当控制备案总数,不得影响原始班级教学。四、转专业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一)拟转专业考核过程中,有违法违纪、缺考行为,取消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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