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政〔2012〕120号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近期乡镇街道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71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亳政〔2012〕57号),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区政府办公室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印发了《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街道乡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谯政办〔2012〕129号),截至目前,部分乡镇街道按《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及时部署,积极汇总上报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有关材料,但大多数乡镇街道对网格化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方法不当,开展不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较好的乡镇街道有城父镇、十九里镇、观堂镇、魏岗镇、汤陵办事处、花戏楼办事处、薛阁办事处,在此予以通报表扬;对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较差的单位将在以后的通报中点名批评。从已上报的网格化管理材料看,还存在很多不足:未能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三级”单元网格划分不够具体,责任主体不够明确;“七项”工作制度未建立等等。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坚持典型引路,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区政府将对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督导考核、奖优罚劣,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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