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调档函组织、人事处(科):贵单位职工(学生)同志今年报考我院专业硕士研究生,经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我校拟录取其为2013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需函调该同志人事档案,以便全面审查。请贵单位接函后将其人事档案密封(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工作处或就业处密封)、盖章后于2013年6月11日前将其全部人事档案材料寄送我校研究生部(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邮编:014060收件人:赵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0472-7167926(传真)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2013年5月15日
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调档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