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模拟子公司运行情况的巡视报告2015年8月为了强化模拟子公司管理,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大股东的监督作用,促进模拟子公司规范运营,维护广大股东员工利益,根据公司安排,由建设公司财务审计部、经营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联合组成巡视小组,于2015年7月16日至7月31日,对一建公司所属的十一个分公司从两级公司制度执行、财务经营状况、风险管控、分公司内控制等的基础资料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巡视的目的主要是检查各分公司是否按照模拟子公司模式进行运行及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改正。检查依据主要有:八冶政发[2015]57号《八冶建设集团集团模拟子公司规范管理流程(试行)》;八冶政发[2015]58号《八冶建设集团集团委派模拟子公司股东巡视工作制度(试行)》;一司政发[2015]15号《八冶一公司项目运营(模拟子公司)实施规划方案(试行)》;一司政发[2015]52号《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公司模拟子公司规范管理流程(试行)》;一司政发[2015]53号《一建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各模拟子公司章程。本次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两级公司制度执行情况:1、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内容学习与理解不够,比如对股东会的责权利、组成形式、召开会议程序等。会议召开流于形式。这种现象各分公司普遍存在。分公司章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共九项)。2、不按管理流程制度执行,主要体现在物资采购、工程分包、分包结算、资金支付等方面。主要表现形式有先使用后招标(或补资料),招标资料不完整,不按程序审批,分包结算单签字(特别是项目负责人或分包方负责人签字)不完整就挂账,资金支付没有股东签字。各单位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一分公司金昌十八区工程分包不按管理流程执行(未招标)。(金昌)部分钢材采购资料收集不全少备案表、缺合同评审表,砂石、砖采购价高于指导价。二分公司工程分包不按管理流程执行(体育学院),物资采购资料不全、不按流程审批备案,有私自采购(人才小区文化石)、私自租赁(周转料具及塔吊)现象。三分公司石化塔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租赁。路桥分公司:工程分包不按流程进行(未招标、委托书不规范、有个人分包现象)。五金杂品采购比价混乱不符合采购程序,材料验收发放台账登记不全。不按流程及时报审。安装分公司:联营项目部未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未出资。不按流程进行工程分包(体育学院),物资发放台账登记信息不完整。3、不能及时缴纳股本金。%,%,%4、其它制度方面:不按司政发[2015]53号《一建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执行,有个人分包和给个人支付分包费用现象。存在先施工后谈合同现象。分包结算不及时,特别是业主指定分包的。二分公司、路桥分公司有给个人分包现象(体育学院),安装分公司不按流程分包。钢结构专业分包结算不规范。三分公司对上级单位的文件制度不能及时传达学习。二、财务经营状况1、分包结算签字程序、物资采购验收发放等方面存在签字不完整或补签情况,有可能造成纠纷风险;分包方出具的发票不规范。各分公司都存在。2、分公司与项目部未签订目标责任书,成本分析无法进行。两算对比不及时。除一分公司、七分公司、安装分公司外都未签订。一分公司永昌司法卫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七分公司金昌东区公租房,安装分公司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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