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申报代理食品协议合同编号:京典B 号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产品申报保健食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将 产品的申报工作全权委托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在申报过程中双方相互协商、相互协助。乙方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将配方、工艺、质量标准等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泄露他人。在申报期间若实验费、评审费、申报流程及要求等因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双方不负任何责任。二、双方责任甲方向乙方提供申报产品的相关资料(产品配方、详细工艺、原料来源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送检必备资料(产品配方、详细工艺、规格及服用方法、申报企业相关信息和送检样品等),乙方方可安排送检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乙方负责 的产品申报、资料整理、相关咨询等全部申报工作。自合同生效日起至 个月内完成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并报药监局终审。药监局受理后 个月内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如在实验期内发现产品本身存在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讨论解决办法,如需重做实验,其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三、经费支付方式自合同生效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取得药监局受理通知书后3日内,甲方将评审费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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