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涉税服务涉税鉴证一、涉税服务的概念和特点涉税服务是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向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涉税信息、知识和相关劳务等不具有证明性的活动。与涉税鉴定业务相比,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以委托人或其指向的第三人为服务对象,服务结果一般限于委托人使用。(二)涉税服务范围和项目宽泛,服务方式灵活。(三)因委托人自身需求触发。(四)不一定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二、涉税服务业务种类(一)税务咨询类服务,是指注册税务师通过电话、书面、晤谈等方式解答咨询人有关税收方面问题的涉税服务。(二)申报准备类服务,是指注册税务师为保证委托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履行纳税申报或办理涉税审批、备案等事宜,收集整理或填制纳税申报或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要的申报资料的服务。(三)涉税代理类服务,是指注册税务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涉税纳税申报或其他涉税事务的服务。(四)其他涉税服务,是指上述之外的注册税务师接受委托人委托而开展的涉税服务业务。三、涉税服务遵循的原则(一)合法原则。提供涉税服务的过程和结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二)合理原则。提供涉税服务应当符合税法立法目的,合乎事理常规。不得为纳税人筹划虚假交易或其他不当行为。(三)胜任原则。承接业务和执业中,应当审慎评价委托人的业务要求和自身的专业能力,合理利用其他专家的工作,妥善处理超出自身专业能力的业务委托。(四)责任原则。执业中应当保持负责态度,实施服务程序,控制执业风险,承担执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四、涉税服务基本业务流程涉税服务基本业务流程包括业务承接、业务计划、业务实施和出具涉税服务报告四个阶段。(一),确认涉税业务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涉税业务目的、对象、范围等基本事项,约定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的书面合同。如果属于政府采购,其委托书及其他类似书面文件,视同于涉税业务约定书。(1)业务约定书的基本内容(2)业务约定书的相关要求(3)业务约定书的履行和变更(4)业务约定书确立和义务的终止(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6)纳税服务业务约定参考格式。(二)涉税服务业务计划(三)。(四)涉税服务业务报告涉税服务报告是指注册税务师遵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按照涉税服务业务流程,在实施必要的涉税服务程序的基础上,对涉税事项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正文和报告日期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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