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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精简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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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城关地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规范学校招生工作,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肥教字 24 号文件精神, 结合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实际情况, 现就上派学区 2016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上派学区中心校招生方案将通过肥西报向社会公布; 城关各校要将招生计划、学区范围示意图、工作日程安排、咨询电话等, 在学区范围及学校醒目位置张贴, 向社会公布; 严格按上派学区中心校招生方案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 、坚持“两个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校入学。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 在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如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已完成, 上派学区中心校负责将这些适龄儿童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3 、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 按学区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二、招生工作(一)幼儿园招生 1、 2016 年上派学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上派镇幼儿园及村小幼儿园的建设, 强化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 加大幼儿教育宣传力度。幼儿园招生要确保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 98% 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 100% ,积极实施 0-3 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以满足家长入托的需求。上派学区民办幼儿园经教育主管部门已批准的有: 小天使幼儿园、新年余幼儿园、上派镇桥北幼儿园、上派镇小红星幼儿园、上派镇欣欣幼儿园、上派镇乐天幼儿园、上派镇光明幼儿园、上派镇新星幼儿园、上派镇巢湖路幼儿园、上派镇小明星幼儿园、上派镇琛龙幼儿园、上派镇阳光幼儿园、上派镇万龙幼儿园、上派镇爱心幼儿园、上派镇创新幼儿园、上派镇啟航幼儿园、上派镇小太阳幼儿园。适龄幼儿, 家长带领孩子并持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免疫接种卡到所选幼儿园报名, 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一律不准招生。 2 、各公办、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时间为: 2016 年8月 20日—8月 31 日。(二)小学招生 1 、凡户籍或居住在上派学区范围,年满 6 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不分性别、民族, 100% 进入小学一年级学习, 不足龄儿童小学不予接收。 2 、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招生每班学额控制在 46 人以内。 3、招生计划: 2016 年秋季上派学区小学计划招生 1270 人, 28 个班。 4 、小学报名由各小学设报名点,报名统一时间为: 2016 年8月20 日—8月 25 日,各小学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 5 、上派新五小招生地点在新校址,上派新五小位置在四十埠安置点和书香雅苑之间。 6 、城区小学招生学区范围简要说明:实验小学招生学区范围不变, 上派二小招生学区不变, 上派新五小招生学区为: 原上派三小学区和原上派五小学区,其他村小以行政村为招生范围,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7、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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