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业的账务处理实例 王先生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经理,因去国外采购一批货物急需现款,于11月30日将自己的爱车开到民德典当行进行典当,经评估人员鉴定估价为10万元。当期为3个月,%、月当金利息率为5‰,经验证相关证件符合规定后,随即将当金付给王先生。账务处理如下; 1、支付王经理贷款时 借:质押贷款 贷:预收综合费 12600(×%×3) 现金 87400 2、按月计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500 贷:利息收入 500 3、由于汽车降价年终估计该轿车抵押贷款可发生损失4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00 贷:贷款损失准备 4000 4、若王经理于2006年2月末归还了贷款,赎回当物,其账务处理为: 借:现金 预收综合费 12600 贷:质押贷款 综合费收入 12600 应收利息 1000(前2个月的利息) 利息收入 500(后1个月的利息) 由于未发生损失,应将预提损失准备转回。 借:贷款损失准备 4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4000 5、若王经理3个月后无能力赎回当物,汽车即为绝当物品。账务处理如下: 借:绝当物品 营业外支出 1500 贷:质押贷款 应收利息 1500 6、若经双方协商将当物汽车予以拍卖,拍卖成交价为元。销售拍卖死当货物,税法规定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费用1600元。如不考虑其他税费,则扣除贷款利息、增值税及拍卖费用后,应退给当户王先生的绝当溢价为50746元(--1500-6154-1600)。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现金 贷:绝当物品销售收入 应付绝当溢价 5074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6154(÷)×4% 同时结转绝当物品的销售成本 借:绝当物品销售成本 贷:绝当物品 7、由于市场的变化,若汽车最后拍卖价格为80000元,如其他条件不变,则应向当户追索26177元(+1500+80000÷×4%+1600-80000)元。其账务处理为: 借:现金 78400(80000-1600) 其他应收款 26177 贷:绝当物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077 8、如将绝当物品由典当行自行销售时,如该车的售价为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现金 贷:绝当物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4231 同时结转绝当物品的销售成本, 借:绝当物品销售成本 贷:绝当物品 抵押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典当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抵押贷款。 二、抵押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收当房地产并发放抵押贷款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货币资金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预收的综合费用金额,贷记“预收综合费”科目。 (二)收回抵押贷款时,按收回贷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计提的抵押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抵押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抵押贷款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三、典当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抵押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地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抵押贷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后确认为减值损失,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 经批准将抵押贷款确认为呆账时,按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抵押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呆账损失,如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抵押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当户和当物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典当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典当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质押贷款。 二、质押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收当动产或财产权利并发放质押贷款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货币资金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预收的综合 3 费用金额,贷记“预收综合费”科目。 (二)收回质押贷款时,按收回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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