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设计服务委托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公司标志设计之事项,签订本合同。一、 委托事项及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设计公司标志一个,用于申请注册商标。二、 委托设计费用设计(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此费用不含甲方申请商标注册费用,及不含与商标注册相关的所有费用。三、 付款方式1、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即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2、标志设计完成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元整),即委托设计总费用的65%,上述款项应支付入以下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后,应当向甲方出具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甲方认可的报销凭证。四、 乙方设计时间及交付方式商标设计工作分为二个阶段完成,共计不超过 _个工作日。第一阶段:乙方需在收到甲方的银行划转凭据之日起 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交予甲方。第二阶段:作品初稿完成后,甲方若对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每次修改时间不得超出三个工作日(从甲方提交修改意见的次日开始计算)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起一个工作日内, 将确认的设计作品以可编辑或高精度电子稿和打样稿交予甲方。五、知识产权约定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 以使乙方设计的商标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商标提出修改意见。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甲方义务: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3、乙方在甲方未付清全部款项之前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全部款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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