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专项学习2012年8月16日1ppt课件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其中建筑专业有强制性条文41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起居室(厅),,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起居室(厅)时,至少有1/。,,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窗台距楼面、,应设置防护设施。、、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应设置防护设施。,应设置防护设施,。、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10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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