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法规与管理《消防法》是消防领域的最高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后经修订并与2009年5月1日颁布实施。:预防为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关于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 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以上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以下特殊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义务和权力(1)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2)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3)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4)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5)任何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二、消防基础知识(一)燃烧的定义1、燃烧:燃烧,俗称“火”。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引申:阴燃是一种没有火焰缓慢燃烧的现象,通常产生烟和温度上升等现象,是固体物质固有的一种燃烧现象,又叫熏烟燃烧。(二)燃烧的条件要发生燃烧的必要条件:1、可燃物2、氧化剂(助燃物)3、引火源4、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燃烧的充分条件1、可燃物要有一定的浓度2、助燃物要有一定氧气含量3、点火源要有一定的点火能量4、未受抑制的的链式反所谓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措施就是去掉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条件,使燃烧不致发生或不能持续(三)燃烧的类型燃烧的类型分为两类:着火、爆炸。其中着火又分为点燃(强迫着火)、自燃(化学自燃、热自燃)1、气体燃烧:扩散燃烧、预混燃烧;2、液体燃烧:闪燃、沸溢、喷溅;3、固体燃烧: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动力燃烧。注:闪点、自燃点、燃点、熔点、爆炸极限对燃烧物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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