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及时报告和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 重复事故的发生,规范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促进我公司安 全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身安全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定义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生产、工作区域范围内, 非本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范围
1、 在公司生产、工作区域中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 事故,均作统计上报;
2、 所有与公司承包的工程,在施工承包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伤 亡事故,必须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公司上报,并向地方安全管 理部门上报;
3、 外包施工队员工不在本公司生产、生活区域发生的伤亡事 故不作统计上报;
4、 公司与矿外任何单位、集体、个人承包工程,在生产、工 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地方安全管理部 门上报。
第四条外包施工队员工伤亡事故报告
1、轻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 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并由发生事故单位(外包施工队负 责人)在一个星期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送安全环保部门
2、 炮烟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
3、 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将事故发 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 和原因,以最快的形式报告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接到报告后再通 知相关人员。
第五条事故现场的保护
事故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并保护 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份物品时,应做标志, 绘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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