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一致。混凝土桩头加固可按
本规范附录 B 执行。
对作为锚桩用的灌注桩和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检测前宜对其桩身完整性进行
检测。
试 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
1/10 ,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 2 倍。
2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 2 倍,逐级等量卸载。
3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
得超过分级荷载的± 10%。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 5 、15 、30 、45 、60min 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 30min
测读一次。
2 试 桩沉降相对稳定标准: 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 ,并连续出现两次 (从
分级荷载施加后第 30min 开始,按 连续三次每 30min 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
3 当 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 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 lh ,按第 15 、30 、60min 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
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 3h,测读时间为第 15,30min,以
后每隔 30min 测读一次。
施工后的工程桩验收检测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时,也可
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 快速维持荷载法的每级荷载维持时间至少为 1h,是否延长维持荷载时
间应根据桩顶沉降收敛情况确定。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 5 倍。
注:当桩顶沉降能相对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 40mm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 40mm。
2 某级荷载作用下, 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 2 倍,且经 24h 尚未达
到相对稳定标准。
3 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4 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
5 当荷载 . 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 60~80mm;在特殊情况下,可
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 80mm。
检 测数据宜按本规范附录 c 附表 的格式记录。
测 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测试数据的测读时间宜符合第 条的规定。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绘制竖向荷载 - 沉降( Q )、沉降 -时间对数()曲线,
需要时也可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所需曲线。
2 当进行桩身应力、应变和桩底反力测定时,应整理出有关数据的记录表,并按本规范
附录 A 绘制桩身轴力分布图,计算不同土层的分层侧摩阻力和端阻力值。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1 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型 Q 曲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
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2 根 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
荷载值。
3 出现第 条第 2 款情况,取前一级荷载值。
4 对于缓变型 Q 曲 线可根据沉降量确定,宜取 S=40mm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
大于 40m 时,宜考虑桩身弹性压缩量; 对直径大于或等于 8mmm的桩, 可取 S=(D为桩
端直径)对应的荷载值。
注:当按上述四款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未达到极限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应
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 30%时,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
抗压极限承载力。
2 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 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
定,必要时可增加试桩数量。
3 对桩数为 3 根或 3 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或工程桩抽检数量少于 3 根时,应取低值。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级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统计值的一半取值。
桩基检测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