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时间:2003-12-29 10:44:11 | [<<] [>>]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TJ 11-78
主编单位: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筑委员会
实行日期:1 9 9 7 年8月1日
关于颁发《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通知
(78)建发设字第468号
在唐山地震后,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TJ11-74进行了
修订,并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TJ11-78为全国通用设计规
范,自一九七九年八月一日起实行。
各单位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补良和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交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以便今 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一九七六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要求,由我院会同有关设计、施工、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 位,共同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TJ11-74(试行)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贯彻执行“地震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领导干部、工人和技术人员的三结合,
总结了海城、唐山地震宏观经验,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修改了建筑物设计烈度的确定原则,补充了地基液化的条文,调整了结构 影响系数,并对各类建筑物的抗震柢措施作为一些修改和补充。
在修过程中,我们虽做了一些工作,但限于条件,尚不少问题待今后进一步调查研究和科学试验解决。因 此,请各单位在实行中结合工程实际,加强抗震科研,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 考。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研究院
一九七八年七月
主要符号
荷载和内力
Q0--结构底部剪力(即总水平地震荷载)
M0--结构底部弯矩
Qi--高度Hi省截面的地震剪力或第i层楼层的地震剪力
Mi--高度Hi处截面的地震弯矩
Pi--质点i的水平地震荷震
Pji--结构j振型质点i的水平地震荷载
q--楼层单位长度上的水平地震荷载
W--产生地震荷载的建筑物总重量
Wi、Wk--分别为集中于质点i、k的重量
Qcj--多层内框架第i层每根中柱及壁柱或外墙承受的地震剪力
Q--墙体承受的地震剪力
S--水平地震荷载产生的结构内力
Si--结构j振型水平地震荷载产生的结构内力 (弯矩、剪力或轴向力)
计算系数
书--地基土容许承载力的调整系数
a --地震影响系数
a 1--相应于结构基本周期 T1的地震影响系数a值
a j--相应于结构j振型自振周期Tj的地震影响系数a值
a mnz--地震影响系数a的最大值
C--结构影响系数
U --独立烟囱底部剪力修正系数 E --截面剪应力不均匀系数 n --单层厂房高低跨交接处以上柱各截
面弯矩和剪力修正系数 Yj-结构j振型的振型参与系数
k--楼层地震剪力分配系数
K--安全系数
几何特征
ds--饱和砂土所处深度
dw--室外地面到地下水位的距离
Hj、Hk--分别为质点j、k的高度
H--结构重心高度
H--结构高度
L--抗震墙间距
L1--山墙或横墙间距
B--房屋宽度
B1--厂房总跨度
Id--按受拉考虑的锚固(搭接)长度
H0--柱子净高
h--柱截面高度
S --作用于集中抟点上的单位水平力在该点引起
Xji--结构j振型质点i的相对水平位移
D--烟囱简身1/2高度处截面的外直侄
eO--偏心距
A--墙体水平截面面积
材料指标和应力
y--截面形心到纵向力所在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
b 0--砖砌体平均压应力
Rj--砖砌体主拉应力强度
Rt --验算抗震强度时砖砌体抗剪强度
[R]--地基土容许承载力
[R]'--调整后的地基土容许承载力
其他
--标准贯入锤击数
N'--饱和砂土所处深度为ds,室外地面到地下水位距离为 dw时,砂土液化临界贯入锤击数
N'--当ds=3米,dw=2米时,砂土液化临界贯入锤击数
g--重力加速度
T--结构自振周期
T1--结构基本周期
Tj--结构j振型周期
第一章总贝U
第1条为了贯彻执行地震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经抗
震设防后,在遭遇相当于设计烈度的地震影响时, 建筑物的损坏不致使人民生命和重要生产设备遭受危害,
建筑物不需修理或经一般修理仍可继续使用,特制订本规范。
第2条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烈度为 7度至9度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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