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企业和某学校签署一教学楼施工协议,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完工汇报。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觉了教学楼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负担责任。试问:
1、本案中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2、应怎样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及责任负担方法,为何?
答1:①主体是某建筑企业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教学楼。②某学校享受权利是取得一个保质、保量、保工期教学楼。义务是按时、按量支付施工方工程款。
某施工方享受权利是按时、按金额取得工程款。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教学楼。
2:①从学校方考虑
学校还没有组织完工验收就投入了使用,这个行为违反了工程完工方面法律法规。假如是通常问题,由学校方面负担。
②从施工方考虑
施工方向学校已经提交了完工汇报,教学楼是施工方自行验收合格,对学校日常使用不存在使用不妥问题,所以假如教学楼出现了结构方面质量问题,要根据质量缺点原因分解责任。
教学楼质量缺点是客观存在,所以承包方应该负担维修,产生费用问题就由学校和施工方协商。假如协商不成采取诉讼。
案例分析二
某建筑企业(施工单位)和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签署了一个施工承包协议,由建筑企业承建一栋20层办公楼。协议约定开工日期为-4-8,完工日期为-8-8。每个月26日,根据当月所完成工程量,开发企业向建筑企业支付工程进度款。
问本案例法律关系组成是什么?
答:①主体是某建筑企业和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客体是一栋20层办公楼。②某建筑企业享受权利是按时、按金额取得工程进度款。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一栋20层办公楼。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权利是取得一栋20层保质、保量、保工期办公楼。义务是根据协议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
案例分析三
【背景资料】
某省关键工程项目计划于12月28日开工,因为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通常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法。于9月8日向经过资格预审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按接收了邀请,并于要求时间
9月20日~22日购置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标准: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这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行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组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包含E企业总经理1人、D企业副总经理1人、业主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教授4人。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汇报。B、A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招标人考虑到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价格标准将A企业排名第一、B企业排名第二。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署了书面协议。
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回复下面问题。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法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C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案例分析题目及答案样稿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