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贷或担保贷款清收管理办法
文章 文章加入时间:20XX年8月30日16:59 国家公职人员 一、指导思想: 当前,各地金融机构正在大力推进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工作,千方百计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化解金融风险,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面临着重重阻力和困扰,特别是部分国家公职人员自贷或担保贷款逾期不还,他们不同程度的掌握各种管理特权,身份特殊,关系复杂,他们形成的权力贷款或关系贷元以内的,在##年#月底前还清;欠贷款本金在3万元以上的,年底前必须还本金一半以上,结清全部利息,余款在明年6月30日前还清。 3、向责任人所在单位下达协助收清收贷款本息通知书。对不积极履行还贷义务的公职人员,清收领导小组通过组织渠道向其单位通报,督促其单位协助清收。 4、举办信用法规学习班。监察局今年八月份举办一次信用法规学习班,对消极抵触清收工作人员的公职人员停岗培训,促使有关责任人员提高认识,积极还贷。 5、充分进行新闻监督。运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倡导诚信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不守信行为进行批评和曝光,在《##报》和##电视台设立拖欠银行贷款曝光台,每月定期公布清收进度和拖欠名单。 6、按月通报各责任人员的还款进度,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的清收。逾期不能完成的,视其具体情况和情节,分别给予责任人停职、停薪、行政处分或撤职等经济和行政制裁措施。 7、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清收。对拒不还贷的钉子户进行集中攻坚,在今年底开展一次依法起诉活动,坚决打击以权谋贷、逃废债务的行为。 8、涉嫌贷款诈骗的,交政法部门立案查处。 六、配套措施: 1、对公职人员按清收计划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可实行适度的优惠政策,不计复利,免收逾期加罚利息,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采取
自贷或担保贷款清收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