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水稳层合同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供购合同
甲方 ( 购方 ): 甘肃怀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何 XX,任董事长。
乙方 ( 供方 ): 庆阳隆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任海明 , 任经理。
甲、乙方就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供购合同一事 , 经协商签订如下
合同 :
一、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金额
品名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规格 : 水泥掺加量 :4 、5% , 粉煤灰 :2%。
单位 : 立方米。
数量 : 按甲方需求为准。
单价 :90 元/ 立方米 ( 含运费 , 但不含税费 ) 。
二、质量标准
1 、水泥 , 碎石 , 砂等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2 、 各种材料必须按甲方规定配合比拌制 ( 砂: 碎石 =0、35:0 、65) 。
3 、甲方在满足压实度的前提下 , 乙方对水稳层强度负责。
三、收方计量 :
数量计量按现场实测运载量收方。
四、交货方式 , 时间 , 地点 , 运杂费负担
1 、乙方负责自行组织车辆运至新桥高速公路匝道出口至国道 324
线路口处。
道路水稳层合同
运杂费由乙方负担 , 甲方负责验收。
2 、运至工程地点后 , 乙方需按甲方指令卸料。
3 、乙方需按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合格材料进场 , 乙方须保证甲方
每天的水稳层需求量。
、甲方需提前一天报水稳层需求量。
5、供应时间从 2016 年 X月 X日上午起 , 乙方须在 X 日内完成对甲方的供货需求 (5000m3) , 除天气情况以外 , 乙方不能按时供货 , 超期一天罚款壹万元 (10000 、00 元) 给甲方 , 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 , 超期一天罚款壹万元 (10000、00 元),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 , 乙方须向甲方 交保证金壹拾万元 ( ¥ 100000、
元) 。
2 、本合同的应付金额以双方实际履行结算为准。 自水稳层施工完工之日起四十天内 , 甲方必须付清全款。 如若超过付款期限 , 甲方必须按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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