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供电公司电网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电网设备状态检修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 检修效率,特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徐州供 电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 状态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 与考核
第三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徐州供 电公司系统各单位电 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 坚持 安全第一 ”原则。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设备状态、运行工况、 环境影响以及 风险等因素,确保工作中的的人身和 设备安全。
第五条 坚持 标准先行”原则。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应以健全的管理 标准、工作标 准和技术标准为保障,工作全 过程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六条 坚持 应修必修”原则。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的核心是确定 设备的状态,并依据设备状态适时开展必要的 试验、维护和检修工作,真正做到 应修必修,修必修好”,避 免出现失修或过修的情况。
第七条 坚持 过程管控”原则。开展状态检 修工作应落 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从 规划设计、采购 建设、运行 检修、技改报废 等方面强化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和全寿命周 期成本管理,提高设备寿命周期内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八条 坚持 持续完善”原则。开展状态检 修工作应制 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规划,适应电网发展和技术进 步的要求,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装备配置、提升信息化 水平、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 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九条 状态检修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各级 生 产技术部门是状态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条 公司系统应健全市公司、县公司、生产 工区(市 检修公司)、班组各级状态检修组织体系。省电 科院成立设备 状态评价中心;县公司、生产 工区(市检修公司)应明确专业 班组状态检修工作职责。
第^一条 各级生产技术部门应设置状态检修专职岗位, 生产工区应设立专职岗位。
第二节 各级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第十二条 生产 技术 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状 态检修的管理 标准、技术标 准和工作 标准,制定本单位设备 状态检修相关 岗位职责、现 场作业标 准和管理 规定。
(二)应用各类状态检修技 术支持手段和装 备,指导督 促工区、生产 班组及时准确收集和 录入设备 状态信息,全面 掌握 设备健康状况。
(三)每年组织审查 并发布特别重要设备和重要设备清 单。
(四)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规范开展 设备状态评价、风险 评估、检修决策、计 划 编制、计 划执行、绩 效评 估等工作,及 时编写本单位辖区内 110千伏及以下 电网设备 状态检修综 合报告。
(五)负责编 制运 维范围内设备状态检 修计划,按要求 上报 110千伏及以下 电网设备 状态检修计划,并根据下达的 停电检 修 计 划安排 现场实施。
(六)收集、整理并上报 疑似家族性缺陷, 对已经认 定发 布的家族性缺陷 进行排 查和处理。
(七)组织 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编制上报状态检 修绩效 评估报告,制定改进措施并 组织落实;定期开展状态检修工 作自查,对工区、班组 的状态检修工作 质量进行评价考核。
八)组织开展本 单位状态检修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十三条 生产 工区(市检修公司、县 域分公司)职责
(一)贯彻执 行上 级及本单位有关状 态检 修的管理 标准、 技术标准和工作 标准,落实岗位职责和现场 作业标准。
(二)组织 开展所 辖 110kV 及以下 电网设备 巡视、检测、 试验等工作,指导并督促 检查生产班组及时、准确、完整地 收集设备状态信息,及时录入生产信息管理系 统,对设备 状 态信息的准确性 负责。
(三)督促班 组对设备 状态进 行班组初评,组织 工区相 关专业人员审 核班组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报 告,提出设备 状 态评价、风险评估、检 修决策初步意 见 ,上报市公司生 产技 术部。
(四)参与代 维 220千伏及以上 输电线 路状态评价工作。
(五)每年上 报特别重要设备和重要 设备清单。
(六)指导生产班组正确使用状 态检测 先进手段和 设备 , 及时掌握 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健康水平。
(七)分解落 实设备检 修计划具体实施措施,分解 项目 落实到各班 组,组织实施现场标 准化作业。
(八)收集、整理、分析设备 缺陷信息,及 时上报疑似家 族性缺陷。
(九)定期对状态检修工作 质量进行自评,对班组工作
落实情况 进行检查 考核,落实改进措施。
(十)及时编写上报设备状态检修工作评价报告和工作
(^一)组织和参加状态检修技术、技能培训 和经验交 流。
第十四条生产班组职责
(一)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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