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非居民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 听证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环境服务价格体系,为我市环境卫 生事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提供保障,按照“污染者付费” 和简化收费分类原则,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珠海市生活垃 圾终端处置费听证方案。
一、我市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珠海市生活垃圾处置主要采用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方 式。生活垃圾处置主要由珠海市垃圾发电厂、西坑尾垃圾填 埋处置场、华新环境工程(珠海)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停运)、珠海信环环保有限公司 (中信生态环保产业园)承担。
垃圾发电厂是珠海市政府投资义建的重点环保项目,
2000年7月建成投入生产,投资 2亿元(人民币),生产 规模日处理垃圾能力 600吨,2010年完成了对锅炉和烟气 净化装置的技术改造,技改总投资为 6246万元。
西坑尾垃圾填埋处置场是珠海市重点环保设施和十大
民心工程之一,(不含征地费),占地 65万 平方米,渗滤液处理项目则由水控集团负责管理和运营。
中信生态环保产业园采用 BOT模式进行建设、运营, 特许经营期为30年。目前中信生态环保产业园一期已建成 并运行,处理规模为1200吨/天,二期已启动,建成后处理能
力将实现日处理生活垃圾 1800吨,届时一期、二期(共3000 吨/天)将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所有生活垃圾将全部 运至西部进行处理,位于东部的市垃圾发电厂将不再运行。
2011年-2016年全市垃圾处置虽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份
垃圾处电:(万吨/年)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数据来源:珠海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提供。
(三)我市现行垃圾处理收费(终端处置费用)政策。
根据《珠海市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实施办法》(珠府
〔1997〕21号),香洲区(主城区)实施垃圾处理收费(末 端处置费用)。
城镇居民:家庭住户每月 8元;集体、单身宿舍每人 每月3元。
市区内农渔村居民:家庭住户每月 5元;集体、单身 宿舍每人每月2元。
暂住人员:家庭住户每月 8元;集体、单身宿舍每人 每月3元。
标准垃圾箱用户(单位):
(1)市场、饮食旅馆业每箱 60元;
工厂、商店及其他每箱 50元;
机关、事业单位每箱 40 J Li o
无垃圾箱用户(单位):
饮食业:按营业场地面积计收,20平方米以下,每月 10元;21-40平方米,每月20元;41-100平方米,每月40 元;1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 20平方米加
10元(不足20 平方米不加收);
商店及其他行业:按营业场地面积计收,10平方米以 下,每月5元;11-20平方米,每月10元;21-40平方米, 每月15元;41-100平方米,每月 20元;100平方米以上, 每增加20平方米加5元(不足20平方米不加收);
因经营性质无法测算营业场地面积的单位 :按垃圾产
生虽参照第4项标准收取。
部队、学校、幼儿园、福利院、镇辖农村,暂不收取垃 圾处理费。
为使垃圾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和持续发展,市政府加大了 对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力度,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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