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快乐家园活动制度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明天的希望,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及流动、留守儿童学生的兴趣爱好,开设各项活动班,并努力提高活动质量,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长。 1 、各小组活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 4: 20—5: 30 ,周六上午 8: 30— 11: 30, 辅导老师根据活动内容安排活动地点, 做到地点固定并向教导处备案。每次活动辅导老师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学期结束时各小组活动记录本交分管领导。 2 、辅导老师要制订全学期授课计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耐心辅导, 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充分利用学生兴趣爱好的心理优势,多讲多练,耐心指导,努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3 、辅导老师对本组的工作负总责。负责管理、组织、教育好学生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守纪,讲究卫生。 4 、各小组要做好活动前的点名工作,对缺席学生要问清原因做好记载, 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小组活动过程中,辅导老师要创设学习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5 、辅导老师如有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应提前报教导处,并通知学生暂停活动或调整活动时间。 6、各小组要严格控制各种费用开支, 各种费用要有预算, 各种开支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7、快乐儿童家园领导平时要加强对各活动组的指导,深入活动课堂听课,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听取他人的意见,接受他们的评价,期末结束加强对辅导老师的考核。儿童快乐家园管理制度为落实“流动、留守孩子”关爱工作,加强对指导老师、“流动留守孩子”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 、成立“快乐儿童家园”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活动的安排、过程的监督、效果的评价等。 2、每次活动负责人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 并提前两周上报“快乐儿童家园”领导小组审批。 3、按时组织“流动、留守孩子”或临时监护人进行活动。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必须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提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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