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教研〔2014〕5号
关于印发《洛南县教育科研
微型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学、各中心校、县直教育单位:
根据省市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订《洛南县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将在试行中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县教研室。
附件:
《洛南县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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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正
文。
洛南县教研室
2014年2月16日
抄 送:县教体局、普教股、局各领导,本室各领导。 档(二)
《洛南县基础教育科研
微型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增强微型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微型课题研究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⒈微型课题研究是以教师个人为研究主体、以教师个人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的课题研究,是教师基于实际,以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为任务,对自身工作进行自我观察、内省、反思、探究与行为跟进的研究活动。
⒉微型课题研究旨在引导教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掌握基本规范的教育研究方法,完善教师的知能结构,提升教师的自我更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⒊微型课题是我县基础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教师开展课题研究的主要形式。
。
二、组织实施
㈠申请立项
。
-3月底前、8月-10月底前两次进行。
《洛南县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立项申请·评审表》,一式两份,经申请者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中学、西小、幼儿园以校为单位,小学以镇为单位报送县教研室,县直单位直接报送县教研室。
,主要审核课题研究的内容是否切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题目的表述是否准确,研究人员数量及研究期限是否合乎规定,表格填写是否规范等。
㈡立项评审
县教研室在各镇、校初审的基础上,对上报的立项申请进行终审,对于符合要求者确定立项,并颁发立项证书。
㈢过程管理
各镇校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要明确课题研究管理者的职责,组织好课题研究的阶段培训,做好课题研究的过程指导,定期督促、检查教师课题研究的进展,确保课题研究扎实进行,真正发挥课题研究促进教师发展、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作用。各镇校可以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以学科高效课堂为中心的课题研究。
县教研室将认真做好调研,采用专业引领、基地带动、分类协作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的专业指导,根据镇、校课题研究工作实际,积极做好送培到镇与送培到校工作。
㈣结题评审
1. 课题的结题申报每年两次,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以镇校为单位交报县教研室。
。课题负责人要将结题材料装入微型课题研究档案袋,要求一人一袋。材料包含:①《洛南县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研究结题申请·评审表》;②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纸质及电子版均需上报)。③附件,即课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有必要附上的相关资料。
3. 县教研室在每年7月份和12月份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集中进行课题的结题鉴定与评审。
。课题结题评审以会议方式为主。课题结题评审专家组由3-7人组成。专家组在对结题材料进行认真查看和审核后,出示鉴定意见。对于推荐评为优秀课题的在出示结题鉴定的同时,还需向会议陈述课题研究的特色和成果。最后,经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终评审定,为课题负责人颁发《洛南县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研究结题证书》。
㈤宣传奖励
。同时表彰一批课题研究先进个人。
,将择优在《洛南县教育科研》刊发或结集成书出版,并下发到各镇校,广泛宣传及推广研究成果。
三、有关要求
⒈微型课题负责人(即主持人)只能为一人,课题研究成员不超过3人(含主持人在内)。
。
,一经查出将取消课题研究资格,并在全县范围通报。
,将注销此课题的立项。
,研究过程中不得更改。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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