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作标准协议.doc仅供个人参考
协议编号:
浙江 ****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与
安徽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
2018 年 3 月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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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 于:
甲方系浙江省从事金融信息服务的企业, 是在央行监管意见指导下,整合国内多家知名银行、国企担保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用评级机构等资源,打造服务于个人投资理财、中小微及创业企业融资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乙方系合肥市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股份制银行, 本着为
客户及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目标,以专业化团队、专业化
产品、专业化服务、专业化管理,在中小企业领域开展多项创新,成
功打造中小企业金融品牌。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其经营业绩、 资产
质量、内部管理等综合评审,被评为“一类银行” 。
鉴于双方所处行业优势互补, 合作前景广阔。 在此基础上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意愿和共同的发展利益,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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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原则
(一)遵守国家金融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公平、公正、双赢;
(三)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全面协作。
二、合作内容
(一)银行卡及个人储蓄业务方面
甲方负责代乙方拓展理财业务, 主要针对相关用户的投资、理
财等领域。
甲方自身企业员工、法人股东单位员工以及与甲方开展业务合
作的企业员工工资卡,由甲方负责统一协调,全部使用乙方的银行
卡;
(二)结算及企业储蓄业务方面
甲方承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与各类企业合作,并带动这些企业客户资源与乙方进行全面合作。
负责协调各企业尽可能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 增加乙方客户理财存款额;乙方负责在客户开立账户方面给予积极的配合和优先安排。
(三)承销业务方面
乙方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理财产品、 承销的政府债券等产品, 优先考虑由甲方负责代表乙方代理发售, 并向甲方支付宣传推介和代理募集费用;甲方负责利用自身的客户资源, 向乙方推荐有理财或多元化投资需求且资金充裕的企业参与乙方的理财产品募集活动, 并在费用收取方面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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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销的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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