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推进乡镇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021推进乡镇河长制工作情况汇
报为认真落实落实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召开的有关全方面推行河长制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深入落实落实《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落实落实〈有关全方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精神,本局于2021年度6月起在全区率先开启了全方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现依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有关转发〈有关报送全方面推行河长制进展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文要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以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有关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拉萨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有关加紧推进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成立了拉萨河水环境保护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局,由分管水利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确定了以市长担任市级总“河长”的拉萨河及骨干河流“河长”12人,明确了各条河流“河长”的工作职责。
二、认真编制方案,主动推进工作。本局严格根据十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编制了《拉萨市有关拉萨河“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编写了《拉萨市拉萨河“河长制”管理考评措施》和《拉萨市拉萨河“河长制”评分标准》等文件待市政府批复。
三、落实资金投入,确保工作开展。拉萨市人民政府下发《有关加紧推进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文,要求市级财政每十二个月度最少拿出1000万元用于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整改工作,各县每十二个月度用于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并确保在“十三五”期间每十二个月度递增20%以上资金量,以确保拉萨河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局严格根据水利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布署安排,主动探索适合拉萨实际的“河长制”工作新思绪、新举措和新方法,在原有“河长制”工作基础上,认真落实落实十部委联合召开的全方面推行“河长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六大战略”,认真落实落实区、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由“环境立市”战略为引领,以拉萨河作为关键的治理对象,逐步建立县、乡级“河长”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在全区率先全方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主动发挥首府城市首位度作用,为全方面建成幸福友好健康漂亮拉萨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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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市区关键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本月市清水办继续开展“河长制”管理明查暗访活动。
同时,针对“数字城管”信息上报及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月23至26日,市清水办、市城管办联合组织对市区49个三级河长进行工作培训和交流。现将7月“河长制”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以下:
一、工作进展
工作稳步推进。各地依据市清水办六月份通报要求,深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检验考评,切实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市区一、二级河长单位在成立组织机构、完善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三级河长单位的检验指导,三级河长单位各项制度深入完善,日常巡查、宣传劝导、问题反应等各项工作也正有序开展。绍兴高新区、镜湖新区认真借鉴越城区管理工作成功经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地工作差距正不停缩小。据统计,7月各地三级河长共签署“河道三包”责任状168份;设置宣传口号标牌27块;发放宣传资料4625份;开展日常巡查6095人次;劝导不文明行为536起。依据市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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