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集聚整合创新要素、培养造就创新人才、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推进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市重点实验室和市工程中心条件
2014年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实验室)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新建工作,将按照优化结构、企业急需、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全市计划以市内具有应用技术和工程化创新研究能力同行业中的龙头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新建10家左右。
(一)市实验室、市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是在铜陵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托单位可以是单一独立的科研机构或企业;也可以由多个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组合起来的群体。联合组建的市实验室、市工程中心必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一个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依托单位在实验室、工程中心组建与运行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面向学科发展,重点研究和解决对我市当前和长远经济发展带有方向性、基础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主要任务明确,现有学科在全市范围内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
(三)依托单位具备承担和完成科研任务的能力。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本研究开发方向上已承担国家、省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四)依托单位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凡组建的市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其固定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研究人员不低于30%。
(五)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良好完备,能满足研究或开发需要且对外开放服务。拥有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科研用房不低于300平方米。
(六)依托单位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能为市重点实验室和市工程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及后勤保障。依托单位是企业的,近三年累计产值应达到25000万元以上,年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二、申报省级工程中心条件
申报省级平台建设原则上须经认定为市级平台且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报。申报者可进入安徽省科技厅网站查阅。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材料:
1.《XXX申报书》。申报市实验室或市工程中心的,可选择性编写《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或《铜陵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可在铜陵科技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参阅《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编写提纲》和《铜陵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编写提纲》),同时填写《铜陵市重点实验室(中心)简明信息表》(附件1)。连同《XXX申报书》所涉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建设可行性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上省科技厅网站查阅)。
3、上交材料要求:
纸质书面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纸质材料要求简单胶装,不得使用各种类型的活页夹,基本情况表(A3打印)和建设可行性报告必须装订在同一册,证明材料可单独装订成册;电子文档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向所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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