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 300104 )分析作为迄今为止唯一一家在 A 股上市的视频企业,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乐视网”, )于 2010 年在创业板上市, 乐视网股价于今年 1 月份开始从 25 元左右开始爬升,3 月份最高点达到 46 元多, 涨幅达百分之 80% 多, 现通过乐视网的招股说明描述以及官网和年报, 就该公司投资价值和经营风险以及报表中是否存在可能的虚假信息作出分析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乐视网在广告收入、付费用户数量、影视剧版权数量与其公布的数据严重不符,上述三个方面存在疑问。一、广告销售收入 1、大客户数据与信披不符视频平台广告发布收入是乐视网第二大收入来源。乐视网招股说明书和年报显示, 2007-201 0年, 北京新锐力广告有限公司( 下称“新锐力”)连续4 年位居乐视网广告客户 TOP 5 之列。 2007 年,新锐力更是乐视网唯一的一家广告客户,贡献了公司当年全部的 528 万元广告收入。除新锐力外, 乐视网的前五大广告客户中还包括北京中视龙圣广告有限公司(下称“中视龙圣”)和北京春秋天成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春秋天成”) ,两家公司注册资本均为 50 万元,法人代表是同一人,公司注册地和新锐力一样都位于北京远郊县。一为通州区县镇兴一街 564 号,一为怀柔区于家园二区甲 1 号楼 4 门。工商年检报表显示, 2008 年,中视龙圣营业收入为零,净亏损 万元,从业人员仅为1 名,乐视网招股书披露它在这一年为公司贡献了 651 万元的广告收入; 2009 年,中视龙圣营业收入 万元, 净利润仅为 万元, 从业人员两名, 乐视网招股书披露它在这一年为公司贡献了 万元的广告收入。春秋天成的工商年检资料显示,其 2009 年全年销售收入仅为 万元,净亏损 1 万元, 乐视网披露它为公司贡献了 万元的广告收入; 2010 年, 春秋天成全年的销售收入为 万元,而乐视网披露它为公司贡献了 1401 万元的广告收入,即使春秋天成一整年只购买乐视网的广告资源, 毛亏损都至少为 万元, 而年检报表中显示其净盈利 2 万元 2、广告收入与带宽支出比异于同行招股书披露, 2007 年乐视网 CDN ( 内容分发网络, 改善视频观看体验) 和带宽支出为 万元,广告收入 528 万元,广告收入与宽带支出之比为 。同行老大优酷的上市文件披露,其 2007 年的带宽支出 3573 万元, 广告收入却仅为 万元, 广告收入与宽带支出之比为 。两家公司带宽开支数据意味着, 2007 年时的乐视网理论最大流量不到优酷的 3% , 却创造了 3 倍于优酷的广告收入。直到 2011 年,优酷的广告收入与带宽支出之比仅为 ,仍远远低于 2007 年时的乐视网。二、付费用户数量 1、付费收入占收入比远超同行广告之外,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是乐视网另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这是乐视网起家的业务,其模式为:向用户收取包时长观看或计次点播高清视频的费用。据公司公告, 2009 年及以前, 该业务一直贡献公司总收入的 50% 以上, 直到 2010 年随着网络视频版权分销业务的快速崛起,才逐步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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