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衬静雅,诗酒趁年华
全部衣服里,最喜旗袍。
绝非因为她古典的美,也非旗袍上身时那婀娜多姿的玲珑曲线,而是钟爱旗袍洁净品质,孤独的唯美主义,有时旗袍宁可选择被人幽禁,亦不会苟且活着,旗袍不怕孤独和寂寞,她们惧怕七零八落,惧怕不完美。
穿旗袍,不敢乱穿鞋子,一定是不夸张的细跟皮鞋,袜子也不能乱穿,光脚穿最好,头发要黑,黑得不能再黑的黑。以前过分迷恋长发,以后知道不适合我,我个子矮小,短的头发看起来更洒然。现在活了半生才明白,好些东西并不适合自己,越来越耽美的结果是一双鞋子一双袜子也要挑,如同我看《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她穿旗袍梳着髻子的样子美的让我心惊。不过这么的装扮却不适合我。SKY说,她不喜爱我把头发梳成一个髻子,像妇人。她说,潇潇应该永远是少女,少女潇潇,小时梳辫子,大了留短发,蹲在溪水边玩水,围着盛开的桃树跑圈圈。
按理说,穿旗袍的女子要前凸后翘,才能表现旗袍的美。而我穿上旗袍却是学生味十足,那时20多岁的年纪,刚刚大学毕业,梳着小辫,身体没有长开,蓝布白花的腊染布旗袍穿在身上没有妩媚和性感,只有单薄和清纯,我蹲在山涧溪水边采摘野花,《花溪》杂志社的摄影师梁状抓拍了这个镜头,很多年后的今天,SKY依然说,看到那张照片,她就想起了《上海滩》里的冯程程。大雪飘飘的上海,单纯愉快的程程爱上一个男人,四处跑来跑去,要找到她,可是再找不着。正失望间,她出现了,一把伞为她遮住下雪的天空。当她惊喜转身,她俯视这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也是这么,倾身一笑。她说,潇潇是临水照花人呀。其实,潇潇不是临水照花人,倒是那套蓝布白花腊染布旗袍从骨子里散文着氲散的格调,那格调是小资的,是情调的,但又是散淡的,颇似中国董其昌和八大山人的水墨丹青。我喜爱这种民族风味的布料,又中国又典雅,简直是岁月里一朵绮丽的花,这么华丽,又这么朴素,是沉溺在江南小桥流水中的花间小令啊。
我的第二件旗袍是蓝色格子粗布旗袍,不显身材,穿上它像是五四和民国时期的女子,隔了十多年,当我再次穿上它时依然比女学生看起来更女学生,不过实在是娇情,再说了民国时期的风气没有了,我若穿着这么的装束上街,实在是不伦不类吧,于是它只能被我幽禁了。不过,内心里是真喜爱旗袍,一个人在家里,总是换了旗袍来穿,当我手提羊毫时,有点像林徽因时代的小资。饮茶,穿美给自己看的旗袍,做只让自己快乐的事,缩在壳里听只有一个人爱听的音乐,或看滑稽剧一个人哈哈大笑起来,这个时候的漂亮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有了它,吃饭定心,睡觉安稳,富可敌国也不会受金钱之累,贫无立锥也不会绝望。
细数起来,没有女人能抵御旗袍的漂亮。我的好好友小妖就是一个喜爱旗袍的女子,喜爱到极致,打开衣厨,是满柜子的旗袍,她亦是穿旗袍最好的人选,人知性身段窈窕,眉眼间有小狐狸的风情,举手投足间,全是万人迷的派头。
其实,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旗袍流行,到三十年代中期盛行,到处可见穿旗袍的女人。青石板的路,曲曲折折的巷,丝丝的雨,蓝底碎花的旗袍,分明就是从戴望舒的雨巷里款款步出的如诗女郎么。她和我们觌面相逢,默然一望,步入深宵。
是真的步入深宵。
说起来公认的旗袍发端时间是1920年代,民国的黄金时代。也是民国人,将旗袍穿成了风范,穿成了文学,穿成了命运。萧红拎着箱子逃离东北时,穿的是粗布棉旗袍;曹七巧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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