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解除劳动协议
篇一:旷工 ,即时解聘通告,解除劳动协议通知书
解除劳动协议通知
致:****
因为您在2021年4月至今任职期间,未作报备,未推行任何请假手续,私自于4月1日、4月10日、4月18日、4月25日、5月9日、5月10日旷工,达六天。
根据企业要求,累计旷工达三天者,处以即时解聘。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所以企业经研究决定,和您解除劳动协议。
特此通知!
上海******有限企业
2021年5月14日
签收:
篇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协议法律风险防范
赵刚、刘强
劳动协议法实施后,对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调整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给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协议带来不少的法律风险,怎样即能确保企业在依据本身发展的同时又能依据工作岗位的需要随时调整劳动用工成为企业必需面对新问题。作者在对劳动协议法作了具体的研究后,结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及作者多年的实务经验,提出以下提议,以供参考。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在企业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和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更正的⑤因劳动者采取欺诈等方法致使劳动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协议。即使劳动协议法对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协议有明文要求,但再实务操作过程中,因为多个原因致使企业在单方解除劳动协议时,存在很多法律风险。
1、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注意的事项
依据《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协议。作者提议企业在招聘劳动者时,应该明确企业录用条件。企业在采取此条款解聘职员
时,应该进行认真审查,如其被录用的工作岗位对劳动者的基础要求、劳动者的履历、证书、资格证等文件是否存在虚假等。
2、对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注意的事项
依据《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协议。企业用此条款单方解除劳动协议先决条件是,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及制订过程是否正当合理。
首先,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需是根据法定程序产生的,根据《劳动协议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受劳动权利、推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订、修改或决定相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员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包括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该经职员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员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和工会或职员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员认为不合适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经过协商给予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该将直接包括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告,或通知劳动者”。作者认为,只有符正当律法规的企业规章制度,才是正当有效的规章制度。
其次,用
2021年即时解除劳动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