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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象白家谁更清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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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象白家谁更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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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到超市买一款酸辣方便粉丝,消费者也许很难分清“白家”与“白象”两个品牌,除了一字之差和部分微小差异外,包装的外观,用图、字体几乎一模一样。离奇的是,白家白象两个方便粉丝生产企业为此开始互相起诉侵权。
  
  从2000年9月开始,四川雅士食品有限公司(现四川白家食品公司)创立白家方便粉丝,并在2001年获得“白家”横排中文商标注册。白家粉丝是目前全国最大的方便粉丝生产企业,占据方便粉丝行业45%以上的市场份额。但白家同时生产以竖排“白家”中文字样为商标的酸辣粉丝,商标却仍在注册申请中。
  白象食品集团是以食品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大型集团企业,主要产品有方便面、挂面、面粉和粉丝等。目前该集团占有全国方便面市场份额的
16%,居全国方便面行业前三名。
  巧合的是,竖排白家字样与生产方便面的白象品牌外观极为相像,而白象则在2007年开始生产方便粉丝,借助两个品牌商标外观类似的特点,生产的白象粉丝外观与白家几乎无二。
  
  “两白”相争由来已久
  
  四川白家与河南白象的交手最早是在2007年。2007年7月,白象公司开始进入方便粉丝领域,取名叫“白象方便粉丝”;白家公司认为其外包装有侵权行为,在之后的两个月内先后多次向白象发出律师函,要求白象停止“侵权行为”,白象均未同意。
  2007年10月,白家在山东潍坊中级人民法院对白象集团提起诉讼,要求白象集团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白象赔偿500万元。然而事件的进展出乎白家的意料之外。2008年1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上诉,立即停止其使用与“白象”商标相似的“白家”标识。
  原来,在白家提出诉讼不久,“白象”以白家不符合专利权的授予条件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白家的四项专利,并于
2008年7月获得批准。在经过一、二审后,河南高院认为,“白象”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注册,商标拥有者依法享有该商标专有权;“白家”标识与“白象”商标第一个“白”字,音形意完全相同,“家”与“象”在书写时也十分相似,同时两者在市场销售渠道、消费群体上具有共同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白家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正龙公司“白象”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白家”标识,构成了对正龙公司“白象”商标的侵犯。
  
  白象:白家恬不知耻
  
  2009年2月18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白象集团将此案定义为“中国方便食品商标侵权第一案”。
  白象将白家定义为靠造势、打劫起家的广告公司,并详细列举了白家的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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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