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维护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为保证甲方所属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制定本合同,以利双方共同执行。
一、维护保养范围;
1、新病房大楼的全部报警,喷淋,消火栓系统内的设备维保;
2、新病房大楼的消防控制室二十四小时值班,具有岗位培训证的安全人员及年检事宜,负责处置消防设备的突发事件。
二、合同有效期每三年续签一次委托管理期限
xxxx年6月30日至xxxx年6月30日
三、承包方式及维保费结算方法:
1、承包方式:乙方以输出技术和劳务的方式对甲方的消防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如需要更换的设备及其配件由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购买,其费用不计算在维保费内,由甲方另行支付。
2、维保费用及结算方法;
维保费用;人民币 xxxxx 元/年含更换备件人工费
合同签定后10日内甲方付清第一年度费用,今后每年4月30日前付清第二年度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指定管理部门负责维保协调工作
2、提供有关设备技术资料
3、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年鉴
4、按时结算维 保费用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所维护的设施进行定期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2、接到甲方报修后,十二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
3、协助甲方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提供有关技术咨询
4、乙方负责对其施工值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岗位培训
六、维保内容及要求;
1、定期检查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2、定期检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层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扭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定期对感烟探测器吹烟抽查。
3、对水泵设备、消防栓设备、喷淋设备、自动灭火设备定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保养。
4、对所有设备维保、检查等均应作好记录
七、附则
1、因甲方人员造成设备损坏时,乙方负责恢复,维修费及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在维护保样期间,设备因维护保养质量等非甲人为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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