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双重标准
民间维权意识的增强,加上政府监管力度的加强和法律法规的完善,一流国际品牌今后将不能再把中国当作一个可以差别化对待的市场。
在消费者维权事件中,最著名的当属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美国“莉柏克诉麦当劳咖啡烫伤案”(Liebeck ’s Corp.)。这件案子不仅导致了包括麦当劳在内的快餐店开始在所有热饮纸杯上印刷“热饮烫口”,还导致了全球快餐业集体降低了热饮的温度,甚至写入了商业法律教材。
一杯咖啡与286万美元
1992年2月,79岁的美国老太太斯黛拉?莉柏克(Stella Liebeck)搭乘外孙驾驶的轿车,途经当地一家麦当劳快餐店,通过“驾车销售窗口”买了一杯咖啡,售价49美分。驶离餐馆后,莉柏克需要往咖啡里添加奶精和白糖,外孙便停住了车。莉柏克坐在前座乘客位,把杯子停放在双膝之间,左手拿着奶粉袋和糖袋,右手试图打开杯盖,没料想,一个意外闪失,整杯滚烫的咖啡泼洒在两腿之间,致使大腿内侧等处严重烫伤,其中“三度烫伤”面积占全身皮肤百分之六。
美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只要举证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人身及财产损害,往往就可以胜诉。麦当劳公司是快餐店的拥有者,有责任和义务对顾客主动提供保护;如果咖啡温度过高,而且没有事先警告,致使顾客遭受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则顾客有权起诉赔偿。如果侵权行为属于“轻率的”和“恶意的”,原告赢得官司之后,不仅会得到实际损害赔偿(偿还医药费、误工的薪酬等),而且还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和巨额惩罚性赔偿。
麦当劳在法庭上辩解说,咖啡温度的设置是根据咖啡专家的建议,为了提取咖啡的迷人香味以96℃的热水冲泡调和时口味最好,在82℃~86℃饮用时口感最佳,味道醇香。麦当劳每年售出十亿杯咖啡,在全球快餐业名列榜首,恰恰说明消费者喜欢麦当劳的咖啡。
律师抓住破绽,出其不意地追问了一句:
“贵公司除了咨询咖啡专家的‘高温’建议之外,是否从顾客人身安全的角度着想,咨询过烫伤专家的专业意见?”麦当劳只好回答:“没有咨询过。”
对麦当劳更为不利的是,它一方面出售“高温咖啡”,一方面却漫不经心,疏忽大意,未在咖啡杯醒目之处,以法律术语“警告”(Warning)“高温热饮,小心烫伤”,仅以极小字体“提醒”(Reminder)顾客注意。从法律角度看,这是显而易见的疏忽大意,后患无穷的硬伤漏洞,追悔莫及的致命失误。
最后,陪审团一致判决,麦当劳出售的咖啡温度过高,在产品安全问题上,掉以轻心,疏忽大意,侵犯了原告的人身安全,造成了重大伤害,因此,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偿付原告20万美元的“补偿性赔偿”(Compensatory Damages)。接着,陪审团的判决涉及欧美国家民事案中常见的“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经闭门讨论,陪审团判定,除了“补偿性赔偿”之外,被告应偿付原告27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这样,一杯售价49美分的咖啡,终于造成了麦当劳公司286万美元的巨额责任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因麦当劳咖啡烫伤事故发生在轿车内,为了防止再次出现类似的意外伤害事件,全球汽车厂商在车座旁边设计了安全放置饮料杯的特别位置,减少了不慎泼洒热饮的可能性。
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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