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还是要票
在购买产品时,我们往往把注意力放在产品本身的选择上,而忽略了一些基本的交易要素。比如,在最近的读者来信中,有读者就问到:电脑城存在带票和不带票两种价格,我们究竟该如何选择?有了保修单是否就可以不要发票?看来大家对发票与保修的细节还不甚了解,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
发票,这个必须有
我们的答案很明确:购买IT产品时,一定要索取发票,这是消费的基本常识。虽然不要发票,电脑价格相对会便宜一些,但这当中至少有两个弊端,需要引起重视:
第一,不要发票,就是缩短质保期。以惠普笔记本电脑为例。在有发票的情况下,质保生效日期为购买之日,如果没有发票,默认的生效日期为生产日期后的两三个月。这样,问题就出现了,比如你是2010年3月购买的电脑,电脑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7月,官方提供的质保期为一年,那么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默认的质保生效期为2009年9~10月,截止日期为2010年9~10月,而不是你以为的2011年3
年,这当中真正的质保期限实际上只有6~7个月。试问在2010年9~10月以后,你的PC如果出现了问题,向谁去申请质保维修昵?
第二,于法无据。虽然我们都不希望看到消费纠纷,但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走法律途径,如果连发票都没有,那么商品的归属权尚不确定,购买日期更是无从考查,搞不好遇到个包青天式的,再因为没有发票而质疑一下你电脑来历,那感觉就不是一个憋闷了得的。
保修卡不能代替发票
现在有不少PC生产商都声称免费保修几年,商家也抓住这一点,极力劝说消费者放弃发票。其实恰恰相反,只有发票的存在才能保证免费保修的完整性
根据笔者经验,消费者在“免费保修期”内维修时,通常会被索要配件费。商家的解释是:我们在国家规定的一年“三包”期限内,认真地执行了维修费和更换部件费用全免费政策,与法不悖。而此后我们所说的免费保修,只是针对维修费而言。如果你要更换部件,当然得自己买单。
听上去好像有道理,其实他们故意忽略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依据此条规定不难看出,既然生产商已经明示了几年免费维修,且没有明示在几年后所谓的免费只免维修费,那么他就应该参照规定中的条款,对维修及更换部件都实行免费。所以如果你也遇到了这种的情况,不妨据法力争,拒绝向对方掏银子。不过,前提是必须提供发票这种唯一的法定消费凭证。
网络消费不可忽视发票
日常生活中的网络消费非常琐碎,导致不少消费者偷懒而放弃发票。在此笔者建议大家:网络消费的权益保护目前还存在一定问题,发票仍然是不可缺少的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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