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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帕略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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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帕略说
  《金瓶梅词话》第三十六回开头写西门庆与夏提刑接了新巡按,至晚来家,有平安进门就禀:“今日有东昌府下文书快手,往京里顺便捎了一封书帕来,说是太师爷府里翟大爹寄来的书与爹。”又:“蔡状元那日封了一端绢帕、一部书、一双云履;安进士亦是书帕二事、四袋芽茶、四柄杭扇。各具宫袍乌纱,先投拜帖进去。西门庆冠冕迎接至厅上,叙礼交拜。家僮献毕贽仪,然后分宾主而坐。”第三十四回写应伯爵走到西门庆书房内,见“两边彩漆描金书橱,盛的都是送礼的书帕、尺头,几席文具书籍堆满”。这里的“书帕”就兼具多重含义:一是指书信;二是指巾帕;三是指书籍和巾帕的结合体,即线装书加上包书之绢帛。
  明代中期以降,凡官司到任、任满入觐、奉使回朝的官员,例以一书一帕或一书二帕馈赠亲故津要,成为一种官场礼仪风俗。其书即所谓的“书帕本”,多以官银刊刻,“其仓卒不暇自刊者,则因旧官司所刊稍改面目而用之”,对内在质量了不经意,而受者更不关心,故“其不工反在坊本下”,为后人所诟病。万历之后,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以及政治的腐败,书帕更易为金银珠宝,而成贿赂之雅称、金银之别名。至此,“书帕”完成了从书信、书籍、礼品到金玉的角色转变
,堪称是中国书籍社会史上的独特个案。
  书博风雅帕示礼仪―书帕之缘起
  书帕,本指书与帕两物。古人书信,通常函一封,帕三幅;又指书籍与巾帕。正如《西京杂记》所谓:“秘阁图书,表以牙签,覆以锦帕。”至此,书与帕已经联系在一起了。
  “帕”之所以能与“书”联为一体,乃是因为其本身有着礼仪的内涵。帕即巾帕,汉代刘熙《释名》:“巾,谨也。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当自谨修四教也。”同时,作为一种成人服饰,帕本身也是高雅的象征,所以汉末“以幅巾为雅”,袁绍之徒“虽为将帅,皆著缣巾”。魏晋南北朝时期,巾帕也被当做重要的礼品。东晋大将军王敦欲伐梁州刺史甘卓,“遣使送大巾”。梁武帝礼聘陶弘景,“手敕招之,锡以鹿皮巾”。直到明代,巾帕仍然作为一种常见的礼品。卒于弘治十二年(1499年)的王在其《寓圃杂记》卷四中记载玄妙观道士张宗茂尸解之前,“凡亲故同袍之家,皆往奉手帕一方为别”。另《明史》卷一六三《鲁铎传》记载正德初年,“大学士李东阳生日,铎为司业,与祭酒赵永皆其门生也,相约以二帕为寿。比检笥,亡有……”耿定向《先进遗风》卷上:“有兴化守亦公(李东阳)门下士,以觐事至京,缄两帕四扇令从吏馈公。公曰
:‘扇以染翰固可,但多帕奈何?’吏顿首于庭,乃启缄取扇而归其帕。”可见当时以帕为礼颇为盛行。
  从明朝中期以后,以书为礼之风大行于官场,所谓“今宦途率以书为贽,惟上之人好焉”。成书于弘治初年的陆容《菽园杂记》卷十在谈论出版业复兴时也涉及刻书送礼的风气:“宣德、正统间,书籍印版尚未广。今所在书版,日增月益,天下右文之象,愈隆于前已。但今士习浮靡,能刻正大古书以惠后学者少,所刻皆无益,令人可厌。上官多以馈送往来,动辄印至百部,有司所费亦繁。”其实这种风气的流行还要早得多。成化七年(1471年)湖广按察司佥事尚褫上奏:“《大统历》,我国家正朔所系,近在外两司官视为家藏之书,滥作私门之馈,纸费动以万计,航运巨如山积,无非借以结权贵,求名誉,而图升荐也。”(《明宪宗实录》卷九三)正德年间的陆深《金台纪闻》则写道:“胜国时郡县俱有学田,其所入谓之学粮,以供师生廪饩,余则刻书以足一方之用,工大者则纠数处为之,以互易成帙,故雠校刻画颇有精者,初非图鬻也。国初下江南郡县,悉收上国学,今南监十七史诸书,地里岁月勘校工役并存,可识也。今学既无田,不复刻书,而有司间或刻之,然以充馈赆之用,其不工反出坊本下,工者不数见也。”前引《先进遗风》卷下记载:
梁材在正德年间为杭州守,“会入觐,止具一书二帕以贽京贵,橐中无一长物,知者诧之”。李乐《见闻杂记》卷二:“吾乡孙屏石公,前嘉靖戊戌进士。余询前时大座师受礼不,公曰:时二主考为费公某、公某,出帘即分付曰:‘诸生休听人言,买坏了段币,每生各具清帕四方、书一册送我两。’一时诸进士皆如其言。”嘉靖年间这种情况已经非常严重,清官海瑞“访得各抚院按院临将复命,往往牌行府县印刷书籍,为入京封帕,用费以数十两,计工百余两亦有之,合各府县算,不啻数百两矣”。于是行文禁约,以整饬政风。
  当然,也有单独以书为礼的,《先进遗风》卷下:“方司徒公钝,当分宜柄国时,宠赂滋章,天下仕宦靡然顾化,即下之簿丞尉,无不贿其里之尊贵以邀庇植,而里之尊贵人亦多以是为饵若辈计者。公见里中此辈以竿牍通者,辄峻却之。其人或因以请曰:‘此具薄俸,非取诸民也。’……或复曲为词曰:‘此书一帙耳。’公则又曰:‘余一自入仕,所习惟一《大明律》耳,何暇读他书?书积不读,而徒以累他日归途夫役,大非阴德事也。’竟片札不受。”也有单独以帕为礼的,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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