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许可证》《食盐零售许可证》
申办程序流程图
责任单位:大庆市粮食局
咨询电话:6158183 6158185
申请人提出申请
提交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
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
粮食窗口
不属许可
审批机关受理
通知申请人取证
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副本
不予许可的,向申请者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
审批机关审查
准予许可的在指定媒体或场合公示
监督电话
主管科室:执法监督科
电话:666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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