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1) 撤回:要约发出之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2) 撤销: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但在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下列情形不得撤销: a.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合同案例: 1996 年4月, 中国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与美国南洋贸易公司公司签订了 CAP 牌打印机进口合同。合同约定:南洋贸易公司公司在 1996 年6 月底前交货。付款方式为信用证。合同签订后, 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按期开来了信用证。但直到 1996 年6月 30日, 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仍未收到南洋贸易公司公司任何关于货物已经装船或延期交货的通知。7月3日, 南洋贸易公司公司向金龙贸易公司公司发来传真,称原定货轮因故延至 7月 15 日才能起航,无法保证按期交货,要求金龙贸易公司公司将信用证装船期延至 7月 15 日,有效期延至 7月 31日, 并要求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于 7月4 日回复传真。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按期回复, 告知南洋贸易公司公司修改信用证的条件是价格下调 10% ,否则将宣告撤消合同。但南洋贸易公司公司没有同意, 仍然要求金龙贸易公司公司延长信用证有效期, 否则将货物另售他人。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于 7月5 日正式函告南洋贸易公司公司,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问: (1 )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最后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2 )如果金龙贸易公司公司的主张成立,如何赔偿金龙贸易公司公司? 答( 1 )金龙贸易公司公司的处理方法合理。因为南洋贸易公司公司未按期交货已经构成了违约, 而且在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拒绝将信用证延期的情况下, 仍未履行交货义务, 故南洋贸易公司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南洋贸易公司公司索赔。(2 )南洋贸易公司公司应该赔付合同规定的价格与卖方应交货时,货物在卖方所在地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如买方补进货物,应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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