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和散手是一个意思吗?
散打和散手意思差不多,但散打精确指现代发展起来的竞技格斗术,散手是传统武术中的一部分。这个我还是找官方教科书里的文章来解释才是权威。关于武术徒手格斗形式的名称,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记载于文字流传于民间的叫法不少。古称相搏、手搏、卞、弁、白打等等由于以徒手相搏相角的形式在台子上进行,故俗称“打擂台”。现在称之为散打,亦称散手。一、古代“搏”字含义及其演变古代相搏简称为“搏”。以“搏”字而论,最初出现在先秦古籍中,且常常与狩猎活动有关,反映了早期的搏斗技术主要是“田猎搏兽也”。“搏”的初义与“搏”字相通,可以说“搏”是“捕”的引申义。随着私有制和部落间战争的频繁出现,始于狩猎活动的徒手搏斗逐渐摆脱其生产属性,而成为人与人都的一种专门技术,并且得到不断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古籍中已明确出现人与人“相搏”“手搏”之类的文字记载,如《谷梁传·僖公元年》载:“(鲁)公子友谓吕曰:吾二人不相悦,士卒何罪?屏左右相搏。”《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侯梦与楚子搏》。”“搏,手搏也”,说明“搏”已经由宽泛的含义演变谓一种徒手格斗技术的专门术语。《释名》曰:“搏,四指广(搏)亦以击之也”,令人翁士勋认为此处的“四指”即“四肢”的借代。“然且始举手击要,终在扑也”,表明当时的手搏技术可打可摔,打要击其要害,摔要使对方倒地。徒手格斗的技法已经相当全面,并不只单指以相击。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兵技巧”中收有《手搏》六篇,可见当时手搏不仅在技术上以有相当水平的发展,而且在理论上以有专门的论述。今人陈邦怀注意倒《居延汉简甲编》第1304号简有六个字,释文是“相错畜,相散手”。他认为这支残简正是《汉书·艺文志》中《手搏》一书的序文。在汉代“手搏”亦可称为“卞”或“弁”。如《汉书·甘延寿传》载:“试弁,为期门,以材力爱幸。”据《说文解字》“卞”的本字是“拼”由于同音,古籍中常借用为“卞”“弁”。“拼”的原意是“拊手也”,因此,段玉裁认为是由“拊手”引申为“两手相搏也”,即“手搏”,所以“卞”“弁”实为“手搏”的异称。“白打”一词始见于明万历年间谢肇浙撰《五杂俎》(卷五)列举的十八般武艺,前十七种均为兵器名称,第十八“白打”即是指徒手搏斗的技艺。明朱国桢《涌幢小品》卷十二云:“白打,即手搏之戏。”清周亮工《闽小记》载:“白打,即为之手搏,名短打者也。昔曰白手不持寸铁为白战,武艺十八,终以白打为终。”“打擂台”是中国古代比武之武之习俗,即指两人在台上徒手较量武艺。1975年在湖北陵县凤凰山秦墓出土的木篦,其狐形背面由彩绘的“手搏”比赛场面。画面上有三男子,均赤膊,下着短裤,腰间束带,足穿翘头鞋。右边两人正在较量,左边一人双手前伸,为比赛做裁判员。台下挂着帷幕飘带,表明比赛是在台上的帷幕中进行的。隋唐五代时,比武几乎形成制度,大体规则是不分体重级别,没有护具,多赤身穿短裤,活动多在方形的台子进行,犯规处罚不严格,获胜者给予重奖。宋代一般在比武前要筑台,称做“露台”,上台比武称做“露台争交”。到了明代,正规的比武叫“打擂台”,赛前先设擂主,再安排高手应战,凡欲较量高低之人,临场报名并立下生死文书,方可上台献艺。当时的台子叫“献台”,裁判员称做“部署”。比赛时不许暗算,先被打下台者为输,胜者可获得旗、帐、银杯、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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