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厘清网络言论边界遵守公共讨论规则 2015 年 6月 25日, 历经两年的方舟子、崔永元微博骂战告一段落,海淀法院判决两人均构成名誉侵权,互相道歉、删除侵权微博、各自赔偿对方四万五千元。不仅两人不服, 不少观战者也认为法院“和稀泥”。法院看似“和稀泥”的做法,实质上已经表明了法院的态度,两人都是侵权者, 没有谁侵权的更有理一点。整个事件的源头, 是方舟子和崔永元就转基因食品该不该吃一事进行讨论, 本来是求真务实的公众议题,却演变成互相进行人身攻击、查背景揭短。言论自由本是个非常大的话题, 边界难以界定, 特别是当它结合上网络。个人微博究竟是属于私人空间还是公共空间, 公共议题引发的恶意人身攻击是否享有言论自由保护?我想海淀法院给出了它的答案, 并具体而细微地厘清了网络言论的边界, 是具有开创性的一举。“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网络言论是有边界的, 公共讨论也是有规则的, 而目前没有明确、细致的网络言论规则体系,首先需要倡导网民发表言论时保持理性。公共讨论应避免情绪化、敌对化。网络是个开放的公共区域,网民们素质参差不齐, 极有可能产生以使人名誉扫地、难以立足为目的的言论,而这一举动已经越过了就事论事、理性辩论的边界。 1989 年,设定于“公民论坛”的 8 条《对话规则》科学地阐释了这一问题:一、对话的目的是为了寻求真理,而不是斗争;二、不要作人身攻击;三、保持主题;四、辩论时要用证据;五、不要坚持错误不放;六、要分清对话和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七、对话要有记录;八、尽量理解对方。除了倡导网民自律, 理性发言以外, 尽快完善网络言论规则无疑是关键性的。康德说:“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 只服从法律, 那么, 他就是自由的。”每个人都享有个人言论自由, 但也应该注意到其他人同样享有,言论自由并不是毫无约束的,同样服从规则,同样承担违背规则的惩罚。 2012 年 5月, 新浪微博发布的《微博社区公约( 试行)》、《微博社区管理规定》等网络新规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这些规定对微博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晰的规范,并引入“微博社区委员会”对“争议微博”的去留投票裁决。这是一种启示, 现行的法律法规可以并需要移植入网络,但需先进行考量修正,使之合理。谁都希望有一个自由、健康的言论环境,而塑造这样一个自由、健康的言论环境的正是我们自己。求真务实,理性自律,宽以待人, 只要我们做到这些, 那我们就将会有一个彼此尊重、保持克制、健康文明、真正自由的网络舆论场。申论范文: 怒的背后探寻国民素质提升之路网络上近日流传着作家六六关于国民素质的一篇生活随笔, 题为“怒的背后”, 谈的是国民文明素质提升的问题, 六六认为对于国民的不文明举动,应当抱以宽容,反复教育,让时间改变他们。她说: “斥责和抱怨谁都会说,而悲悯的心,却不是人人都有”。对此, 笔者认为, 宽容的态度是需要的, 但除此之外, 仍然需要加强教育,而不能等待着“让时间改变他们”。素质乃属文化范畴, 它是需要“教而化之”的。“中国式过马路”、“中国人出境游不讲文明”、“中国老人大闹戴高乐机场”种种新闻热点一遍又一遍地控诉着国人的文明素质欠缺问题。国民素质问题由来已久但仍有高温不减之势, 多少人慷慨激昂, 甚而在网上破口大骂, 但也有不少人保持冷静, 提倡理性分析素质问题。怒而拔剑是匹夫,情绪化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在怒的背后, 更需要积极探寻国民素质提升之路。国民素质问题即是社会文明问题, 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既然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就不能采取过激的法律强制。宽容怀柔, 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 全方位立体化营造一种人人向善、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那么国民素质才能有机会全面提高。首先, 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作为社会各阶层的“领头羊”, 必须充分认识到提升国民素质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 有计划、有目的地针对社会不同阶层建立和完善提升国民素质的实施计划和政策方针。深入调查实际情况, 坚持以人为本, 对计划中空洞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修正, 完善国民素质教育体系, 建立必要的法律条例和规定,建立奖惩制度。其次, 要重视教育, 重视德育。学校是国民接受道德修养教育和专业技能知识的最集中、最系统的地点,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到各类职业教育学校, 都可以充分发挥学校的教化作用, 重视道德教育, 培养“四有”公民。改进现代学校的评价体系, 把道德素质和文明修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要点之一。再次, 要充分利用社会的广泛性。联通家庭、社区、学校、单位等社会团体, 建立立体的全社会国民素质教育体系, 利用不同团体的优势, 形式上有机地结合起来, 内容上把优秀的传统文明和进步的现代文明有机地结合起来, 渗透到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潜移默化地影响一代又一代人。最后,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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